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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2019-01-18

为落实《河北省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办字〔2018〕150 号)任务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就我市人才助力产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工程,围绕万企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创新等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重点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努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行动目标

到 2020 年,产业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优势基本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基本建立,人才助力产业发展取得重大成效。

(一)产业人才规模稳步增长。到 2020 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000 人左右,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 15 万人左右,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达到 23 万人左右,技能人才达到 65 万人左右,农村实用人才达到 14 万人左右。

(二)产业人才结构明显优化。到 2020 年,我市传统产业领域人才素质显著提升,知识结构明显优化,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数量明显增加,素质明显提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农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相适应。

(三)人才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到 2020 年,产业人才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1.7 件以上。创新人才的数量明显增加,产业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达到20 个。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59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1.1 万家。

三、重点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我市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重点抓好以下四项人才计划。

(一)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1.加大传统产业人才培训力度。围绕全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石化、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领域人才培训力度。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原则,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市国资委制定国有企业传统产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培训;市工信局、市工商联配合市委党校制定传统产业民营企业家人才培训计划,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培训;各地要制定本地传统产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培训。各类企业要制定人才培训方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每年培训人才总量的三分之一。到 2020 年,培训各类传统产业人才 15 万人次。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每年选派优秀人才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出国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课题,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利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通过在线学习、学术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培训 3 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党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加大传统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力度。创新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加快培育传统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到2020 年,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 20 个,院士工作站 35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 60 名,科技特派员 280 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3.加大转型升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力度。科技计划项目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转型升级科技项目资助力度,优先资助关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科技项目。深入实施“三三三人才工程”,每年选拔“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产业人才15-20 名。对具有创新性的转型升级攻关课题,市财政给予 1-5万元资助。对有出国培训需求的专家,根据培训时间长短,给予 6万(三个)、8 万(六个月)、12 万(12 个月)资助,资助经费按照和用人单位 3:1 的比例分担。每年资助产业博士后人员和硕士以上优秀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5 名,资助额度 3 万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加大传统产业人才引进力度。在重点培育提升传统产业现有人才素质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围绕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精准引进石化、管道装备等领域,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具有竞争力的急需人才,进一步优化传统产业人才结构。到 2020 年,引进传统产业各类人才 9000 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计划。

1.主动承接京津人才和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注重从京津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和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产业布局,指导企业做好与京津人才和项目的对接,主动赴京津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才引智。到 2020 年,全市共柔性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 4.5 万人次,力争承接京津示范性好、创新性强、成长性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90 个。同时,各地要指导基层企业加强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对接,加强人才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2.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沧办字〔2017〕63 号),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健康、激光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及应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航空航天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依托招商引资活动,重点从京津和海外发达国家(地区),引进 ABCD 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见附件 1)。到2020 年,市属和各县(市、区)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100人。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 A 类人才,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每人 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200 万元安家费。B 类人才,每人给予 200万元至 10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安家费。C类人才,每人给予 50 万元至 5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20-50 万元安家费。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市财政给予 200 万元至 2000 万元支持资金。对引进的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直接申报国土资源部门预留土地指标,带土地指标直接落地。对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充分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才聚才动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大领域各企业要聚焦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到 2020,引进各类人才 1 万人。对整建制引进的创新团队,在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即时受理,不受指标限制。深入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对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重点院校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给予住房补贴。对从国外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其项目落地后,经认定,可从引智资金中予以支持;对从外市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依据成果转化程度给予引才主体奖励。从市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战略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经人才办认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市政给予引才主体适当奖励资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4.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围绕创新百强培育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六个重点领域各类人才。到 2020 年,培育专业技术人才 5 万人。推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对现有科技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到 2020 年,促进 15 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到 2020 年,全市重点培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 150 名;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到 2020 年,遴选企业家后备人才达 100 名。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百万燕赵工匠培养支持计划”,加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到 2020 年,新增技能人才 10 万人。依托各类院校和企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基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技能培训、组织职业竞赛,进行技能鉴定。到 2020 年,建设人才技能培训基地 4 个,其中国家级 1 个、省级1 个。(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三)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振兴计划。

1.充分发挥乡村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围绕种业发展、农机装备、绿色高效、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打造一批省内领先的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分类培养,健全评价激励,围绕脱贫攻坚、农技推广、畜牧兽医、乡村医生、乡村教育、农村事务管理、农村法治、建设规划、环境整治、改厕节水、危房改造等,建设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农村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到 2020 年,全市培育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 2 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和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大力加强乡村本土人才队伍培养。强化先进理念和新技术的培育,要通过完善乡土人才的培养体系,充分调动乡土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挖掘培养,突出带动致富,围绕脱贫攻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文化传承、家庭服务等,开发一批富有工匠精神的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到 2020 年,脱贫攻坚人才培训 1.2 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3.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围绕实施脱贫攻坚、科技强农、绿色护农、品牌助农和质量兴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加快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借助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计划”等项目和平台,动员各类青年参与新农村建设。到 2020 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 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和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团市委)

(四)实施产业人才平台建设计划。

1.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按照“六有”标准,即有配套政策、办公场所、生活住所、金融支持、转化土地和工作流程,建设功能齐全、服务完备、各具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为各类人才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实现拎包创业。市级至少要建设 1 家省级示范性创新创业园区,吸引海内外人才,特别是京津人才创新创业、转化成果,各级政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高创园的建设。到 2020 年,省级示范性创业园区达 1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2.深入推进创新发展平台建设。打造高水平技术创新和中试平台,支持建设一批科学家领衔的新型产业研究院。鼓励企业自主或产学研用合作建设研发机构。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人才团队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到 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 4 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达到 15 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达到 45 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 6 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增长到 60 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3.深入推进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力度,促进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比例明显提高,外籍和留学回国博士进站人数进一步增加,人才吸引效应显著增强。到 2020 年,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 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8 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深入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加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建设力度,通过改造提升一批、引进共建一批、支持创建一批等措施,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创办各类特色鲜明、需求指向明确的创业平台。面向青少年创客发展需求,搭建创业项目展示平台。到 2020 年,全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总体规模达到 40 家以上,积极推荐我市优质孵化基地参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评选,全市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达到 15 家以上,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5.深入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精准摸清企业人才和项目需求,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我市重点产业和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实现动态可查。配合省人社厅办好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打造好我市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品牌,充分发挥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搭建人才引进载体。每年认定一“全民引才伯乐奖”,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个人,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引进和举荐人才,对引才成功的,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行动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统筹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任务、重点工程落地。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能处室一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都要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助力产业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全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

(三)强化考核督导。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并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人才助力产业发展督导力度。各项任务责任部门每月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向全市通报一次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行动计划落地生效。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牵头部门要制定各项任务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加大投入,引导人才向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按照“双创双服”的要求,树立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理念,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激发产业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人才投入,形成多元化人才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导向,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

(五)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把用活用好人才作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落实人才权益保障政策,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事业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激励和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附件

引进人才的类别

(一)A 类(国际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 The Nobel Prize)、图灵奖(AM. Turing Award)或菲尔兹奖( Fields Medal)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创新长期项目和创业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创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C 类(地方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4.国家、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5.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并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四)D 类(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主要包括:

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领军人才应是国家“”、“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以上,骨干成员至少 3 人以上,一般为地方高级人才及以上的引进人才,并全职在沧工作。

2.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引进的创业团队需在沧注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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