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法规-襄阳高新区
各部委办局、各园(镇)办、区直各事业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8〕19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做大总量规模、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提升发展水平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业态、产城融合为抓手,加快服务业提速升级步伐,建成全市检验检测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努力建设国家级现代物流基地、全国重要的研发设计基地、国家级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和软件服务外包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做大总量,提升质量。针对高新区服务业总量偏小的实际,结合高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业领域,扩大总量规模,实现服务业的高质化和现代化。
2.产城融合,紧密互动。依托新城新区建设将现代服务业发展融合于三个园区,坚持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分工的深化和细化,形成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为支撑、互动共赢的格局。
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和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强化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支撑、协调和保障作用,深化服务业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健全服务业发展各项支持政策。
4.创新引领,共享发展。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运行模式创新,发展新型服务业态。以"互联网+"战略推动服务业共享发展,重点打造各类共享平台、"大数据"库,大力拓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从目前的12%逐年增加到18%。到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2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区从业人员比重超过40%,服务业信息化、国际化、集聚化水平大幅提高,培育和建设一批全国知名服务业企业。
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
(一)现代物流业。以畅通国内外物流通道建设为核心,以建设大型物流园区为支点,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综合运输方式、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物流金融等集成功能特色的公、铁、水、航综合立体物流网络,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力争到2022年,全区物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
1.建设两大铁路物流园。结合周边铁路编组站、高速公路、保税物流园、机场等现代交通网络,按照现有产业格局以及主要货物流向和物流网络规划布局,构建以自贸区国际物流中心为枢纽,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等不同运输形式有效衔接,干线运输、配送运输和集货运输等联合运输综合拓展的一体化物流通道体系。重点建设两大铁路物流园:一是金鹰重工铁路物流园。整个物流园发展联合运输优势,一期主打公铁联运功能,主要开展铁路整车、集装箱到发业务,年到发货物量50万吨。二期主打铁海联运功能,拥有3座普洛斯仓库、集装箱堆场、怕湿货物跨线仓库、6条铁路货物到发线和1栋交易中心大楼。二是东风铁路物流园。东风铁路物流园与焦柳、蒙华铁路接轨,打通自贸区向国内外市场的铁路物流大通道,拥有1条主线、6条支线,总长12公里,含郜营、刘岗等6个货场和仓储基地,具备整车(小汽车)、集装箱、件杂货等到发、装卸功能,年到发货量近100万吨,可满足襄阳地区乃至辐射半径300公里内企业产品走向国际国内市场的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米庄镇、刘集街道办事处、经贸局、建设局、自贸片区综合协调办)
2.畅通三大物流通道。一是国际物流通道。完善陆海联运、国际联运功能,襄欧货运专线、襄阳─宁波国际铁海联运、襄阳─武汉铁水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空港航空物流通道。加快襄阳空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场配套设施和货运功能。发挥航空企业物流运作优势,积极开拓市场,不断开辟航线,提升运力,畅通与上海、深圳、广东等地空中通道。加快建设襄阳机场国际区口岸配套设施,积极申报一类航空口岸。三是"唐白河─汉江─长江"水系航运通道。实施高新区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打通"唐白河─汉江─长江"水系通道,改善通航条件,提高通航能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降低进出口货物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建设局、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刘集街道办事处)
3.打造四大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一是汽车产业物流体系。依托东风公司风神物流等现有物流网络,建立整车和汽车零部件物流体系,以辐射鄂豫渝川陕毗邻地区为目标,吸纳全国各地的汽车等物流企业参与,为汽车产业提供仓储、运输、配送、保税、检测、信息等综合物流服务。二是生活资料物流体系。以大型商贸连锁经营企业和光彩物流园为龙头,以提升商贸服务功能为动力,建立城市连锁配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和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三是生产资料物流体系。结合高新区和周边地区工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实际情况,对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储运、企业内部物流活动、直到最终产品销售全过程进行整体流程设计和综合物流服务。实现周边地区外运货物通过我区进行分拨,内运货物通过我区进行集散。四是保税物流体系。依托自贸片区襄阳保税物流中心,启动综合保税区建设,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内关外"功能发挥贸易便利化优势,带动襄阳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进出口增长及配套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经贸局、自贸片区综合协调办)
(二)科技服务业。推进科技城、创业中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汉江创业创新产业园、新材料公共技术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襄阳分中心等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创办创客空间、创业社区,为创业创新提供"场地+资金+培训+指导"全方位服务。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研究开发,以及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加快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服务业市场机制,加强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力争到2022年,全区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局、科技城管理办公室、创业中心、各镇办)
(三)软件信息业。依托中国移动襄阳云计算中心、锦云云呼叫中心等重点平台,加强软件开发,推动云计算发展,推动大数据管理应用,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库,引导企业分析公众数据需求,联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鼓励跨领域、跨平台云计算应用,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轻型信息化应用系统,在大数据系统支撑下实现产业重构和流程再造。力争到2022年,全区软件信息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经贸局、创业中心、团山镇、刘集街道办事处)
(四)电子商务业。依托自贸片区,支持中百电商生态城等知名企业在辖区投资设立跨境电商企业。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电子商务应用需求,大力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基础网络、数据处理、电子支付、城市物流、信用信息等方面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环境,带动电子商务在核心产业的应用。力争到2022年,全区电子商务业营业收入达到90亿元。(责任单位:自贸片区综合协调办、科技局、创业中心、经贸局)
(五)服务外包业。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实现服务外包产业集聚,为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空间。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育工程,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开展专业共建和互动式人才培养,实行课程体系改革,完善服务外包人才产业链。支持外包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养,形成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全面启动服务外包交易平台、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平台、服务外包公共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平台、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等各类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品牌工程,力争到2022年,全区服务外包业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责任单位:组织部、创业中心、社会事务办)
(六)检验检测业。以检测认证产业园和国家汽车检测中心为基础,引进具有投资开发实力的战略投资商与园区共 同合作开发,加快推进东风试车场项目,建设检验检疫处理区项目、鄂西北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力争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服务业聚集区1个,国家检验检测标准化示范区(试点)1个;新建航空救生装备、内燃机、太阳能光伏产品、光学玻璃、轨道交通装备、中成药、汽车轴承、汽车内饰件、蓄电池、环保除尘装备等10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引进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服务机构20家;引进和培养检测认证高端人才100人;襄阳市检测认证产业园全面建成,成为"汉江流域的中心实验室",服务襄阳乃至整个汉江流域的制造业;全区检验检测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城区分局高新工作专班、科技局、经贸局、汽车园办、高新园办)
(七)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服务业企业总部落户高新,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高新区建设管理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营销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等服务职能性总部。
围绕建设汉江流域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目标要求,鼓励并吸引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增设分支,大力引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投资担保、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天使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区域性数据中心、培训中心、操作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公众数据信用平台等服务机构,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以汉江产业发展基金、高新产业发展基金为依托,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推动构建"金融+"产业的生态环境。
力争到2022年,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市乃至汉江流域开放型总部经济功能性中心,初步建立门类齐全、功能发达、全面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经贸局、招商局、财政局、各镇办)
(八)大健康产业。培育"健康+"产业链群,围绕大健康产业所涉及的"食""游""医""养""管"等领域,重点在生态农业、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保险、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重点产业,打造一批重点园区或产业集聚区,扶持世诠台湾健康产业园、生物净化干细胞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形成集中度高、关联性强、成长性好、带动效应明显的大健康产业链群,实现产业跨界、融合、集群发展。到2022年,全区大健康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科技局、科技城管理办公室、经贸局、各镇办)
(九)商贸服务业。打造"三主三副"的商贸流通产业格局,集中力量培育以万达广场为主体的长虹北路商圈,以新城控股为主体的邓城大道商圈,以东风基地悦活荟综合体为主体的车城商圈;不断完善汽车园汽车文化小镇、深圳园云湖科技城、高新园汉江流域检验检测中心三个副商圈。不断提升优化购物、餐饮、住宿需求的消费环境,加速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中高端百货、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品牌商业、特色商业,将高新区打造成为襄阳中高端消费新中心。重点建设发展四、五星级酒店,主题型旅游酒店等设施,构建能够满足高端商务、会议会展、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品质酒店服务业。力争到2022年,全区商贸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经贸局、招商局、各镇办、高新区规划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供应中心、高新国投公司)
(十)文化旅游、会展业。大力发展汽车工业旅游线路,推动建设汽车历史博物馆、汽车赛事运动场、车城文化标示物等新文化项目,与现有的生产线、试车场、检测中心、停车场等设施实现联动发展。结合邓城历史文化与现代园区建设,深入发掘邓城历史遗址、遗迹,编撰邓城历史文化典故,丰富高新区文化底蕴,开发历史文化旅游项目。进一步推进会展业的发展,强化组织实施、品牌培育、协调联络、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会展管理,积极举办各类汽车文化活动、宣传推介活动、高峰论坛活动,丰富会展主题文化内涵。力争到2022年,全区文化旅游、会展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招商局、创业中心、汽车园办、高新园办)
三、市场培育
(一)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行业和领域,全部向外资和国内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清理取消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限制性、障碍性、歧视性政策,最大限度为服务业发展"松绑"。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服务业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均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实行"先照后证",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对涉及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资质类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
简化登记手续。服务业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均纳入绿色通道,实行"一人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一人完成受理、审核、发照等工作,一个工作日办结。
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除从事特殊行业经营或使用特定房屋外,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办理工商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制。申请人只需自主申请住所信息并承诺所使用的房屋符合规定,即可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使用证明,不需再提交房产证或房租合同等证明材料。(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高新区工商分局)
(二)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教育、医疗、养老、健康等领域重点突破,推出一批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财政局、经贸局)
(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支持中介服务业机构在高新区设立总部及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推进政府向中介服务业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加快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部门市场化领域的开放进程。(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组织部、建设局、财政局、高新国投公司)
(四)完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和产业规划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在依法取得土地、通过环评并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开展"先建后验"试点,创新建立能评、安评、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新体制。(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经贸局、建设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自贸片区综合协调办、组织部)
(五)优化服务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符合规划环境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按照规划环评的意见进行简化,对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六)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对地方保护,防止和惩处各类违法实施优惠政策的行为,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建立完善服务业企业遭遇市场准入不公问题直接投诉和协调处理机制。对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反垄断执法机关举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责任单位:高新区工商分局、行政审批局、招商局、财政局)
四、政策支持
(一)严格参照执行国家、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推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本意见中涉及的各项财政性奖励、补贴资金、融资规定、土地过渡期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水电气价格政策、人才激励政策等,有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明确的,高新区参照执行,不重复执行。(责任单位:财政局、经贸局、招商局、高新区税务局、科技局、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国土分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各镇办)
(二)加大财政投入。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20%以及年上缴税收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当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3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财政局、经贸局、招商局、科技局、各镇办)
(三)扶持发展重点、特色商务楼宇。对于当年度楼宇税收产出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主要集聚产业符合楼宇产业定位且集聚度达到60%以上的,或者获评重点、特色楼宇的商务楼宇,给予每幢楼宇10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局、经贸局、招商局)
(四)鼓励服务业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对服务业企业建设的信息平台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软件投资额30%奖励。(责任单位:财政局、创业中心、经贸局、招商局、各镇办)
(五)"一事一议"政策机制。对高新区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者对产业发展有带动力的服务业企业,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突破本意见涉及的现有政策。(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五、扩大招商
(一)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将服务业招商列入年度招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根据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实际,分解落实服务业招商目标任务,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主动研究项目、寻求招商线索、积极对接洽谈,力争项目落地。要发挥各类党群组织和商联、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拓展境外服务业招商。(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精准实施服务业招商举措。着力通过专业招商、驻点招商、自贸招商、协会招商、资本招商、以商引商等方法,拓宽国内外招商渠道,推进全球产业链招商,抓住服务外包从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的机遇,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或创新型服务外包企业落户高新区。(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完善服务业招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组织现代服务产业国内外知名技术和产业专家,围绕特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情况,绘制高新区服务产业领域的"创新地图", 制定产业重点引进企业、技术和产品的招商目录,建立目标企业、技术和产品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四)推进国际社区建设服务项目落地。根据高新区开放经济、产业升级需要,按照科学预估、适度超前的原则,参考国际标准建设1─2个综合服务型、生态服务型、特色文化型国际社区。将国际社区打造成智慧示范小区,推动社区的智能化运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高新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配套,推动与国际接轨的文体娱乐设施建设,在社区及周边主要公共场所增设双语标识,营造适应国际化人才生活的美好环境。(责任单位:招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高新区规划分局、社会事务办、各镇办、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建立协调例会制度,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推进高新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服务业统计工作要做到"应统尽统、应纳尽纳",确保"不重不漏、数据真实"。统计部门要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大项目核实、入库、汇总、上报等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物流、电商、大型专业市场等重点行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形势分析制度和服务业数据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组织部门要将服务业考核纳入管委会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目标,强化督办和年终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经贸局)
(四)强化督查督办。管委会将组建专班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组织部)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