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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企业五项制度的通知

2019-02-13 朔州经济开发区

原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企业五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预防和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推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再上新水平,现就建立服务企业五项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工作制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把与企业沟通、为企业提供主动服务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制度加以落实,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业务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业务程序、办事指引等服务,与企业保持及时畅通的联系渠道。定期向企业介绍和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扶持政策,介绍和通报国家有关重大政策及调整情况,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工作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靠前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加强重要涉企信息的研判和预判,对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政府形象、造成企业上访的敏感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市政府。

二、建立实施重大政策事先征询企业意见制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有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经济政策时,要事先广泛征询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类整理,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向企业说明理由,既要充分发挥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激励作用,更要充分体现政策的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为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企业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制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现有服务企业网上专栏、热线、微信、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渠道作用,严格落实市委提出的 “六个不允许”服务企业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企业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属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即时办理,属于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严格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要求,由市、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由各级服务企业办公室即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对特别重大问题报市、县政府研究解决。

四、建立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协调工作制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单位沟通联系,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涉法问题和涉及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诉求,依法高效协调办理,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服务企业与司法服务的无缝对接,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各涉企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强企业守法意识、合规意识的引导和培育,引导企业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确保涉及领域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各县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涉法维权、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县级矛调中心、乡镇和社区矛盾调解的重要作用,消除企业越级上访行为。

五、建立企业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工作制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以及驻朔央企、省属企业和地方大型企业、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企地合作意识,以实现企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目标,就企业转型项目建设、企业重要行政审批、企业关键性战略决策、企业股权出让、投资人变更等重大事项相互沟通协商。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向对口部门或各级服务企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接报后,要即时加强沟通协调,以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时报各级政府研究解决,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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