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产业项目产业准入目录》的通知(东发改〔2019〕48号)
新型产业用地(M0)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依据《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制定本目录。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一)新一代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技术开发;
基于人工智能的应用技术开发等。
(二)新一代信息通信
新一代移动通信;
下一代互联网设备、无源光网络(PON)接入设备、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设备、光传送网(OTN)设备、分组传送网(PTN)设备、多业务传送(MSTP)设备、短距离无线通信设备、软件定义网络设备、模块化数据中心成套装备、物联网设备等。
(三)智能终端
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
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接收北斗等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等;
智能人机交互功能的设备、新型可穿戴设备;
增强现实(AR)设备、虚拟现实(VR)设备、柔性屏幕、低功耗高效能微处理器、柔性可拉伸器件等;
电子元器件及组件;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材料及设备等。
(四)云计算与大数据
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
软件即服务(SaaS)产品及应用,平台即服务(PaaS)产品及应用,设施即服务(IaaS)产品及应用开发;
云安全、服务质量、开放接口、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领域的标准、检验检测、关键技术与系统解决方案设计;
工业互联网服务;智慧城市服务及物联网应用服务提供。
二、高端装备
(一)机器人
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下一代机器人、机器人零部件等。
(二)高端智能制造装备
数控机床及其关键技术研发;
电子制造智能专用装备、传统制造高档数控加工装备、新能源汽车制造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等;
轨道交通应用技术,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等;
海洋工程配套设备及技术、海洋工程机器人、海洋工程平台装备。
(三)高端激光装备
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激光产品、激光技术、激光元器件。
三、新材料
(一)先进材料
储能材料;
电子材料、大尺寸蓝宝石图形衬底低成本化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温超导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
新型金属材料。
(二)前沿材料
增材制造专用材料、纳米材料、先进碳材料、量子材料、新型超导材料、液态金属材料、热电与光电材料、软物质与生物材料、智能材料、石墨烯等材料;
高品质合成橡胶、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先进陶瓷材料等。
四、新能源
(一)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整车;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电池快换技术及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及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电池组及整车检测、试验和维修等配套服务;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充电设施接网、计量计费、监控等技术研发及应用;
高性能电池;
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芯、逆变器、能量管理系统等材料及技术研发。
(二)新型能源
氢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及其生产装备;
光伏系统配套产品;
热发电产品;
太阳能技术开发与应用,太阳能光伏生产装备;
智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相关的控制类产品;
智慧能源应用;
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其他生物燃料等;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
核燃料加工设备、核电用防辐射材料、先进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风能测量与应用、场功率预测等相关系统与装备等。
五、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
(一)生物医药
海外授权新药、人源化抗体药物、创新疫苗、常见疾病药物、硼药等;
中药有效成份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技术开发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材饮片炮制技术、新中药复方研发技术、新工艺技术及新中药制剂技术等;
新型预防性疫苗、治疗性疫苗、分子诊断和即时诊断试剂等研发与成果转化,临床生化诊断试剂等研发推广;
海洋生物医药;
各类新型药物制剂及给药系统等的开发。
(二)高端医疗器械
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核医疗设备、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医用电子监护设备、医院药品智能管控系统、检验与生化仪器和激光仪器等;
微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可植入性芯片及微电子器械等相关配套设备和技术;
医用检查检验仪器、体外诊断检测仪器、分子诊断检测仪器、医用电子监护仪器与设备等;
激光治疗设备,医用激光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内镜激光治疗仪、泌尿激光治疗仪、光动力治疗设备等;
植入电子治疗装置。
(三)生物技术
生物医用植介入体;
生物医用材料;
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生物食品等;
生物基材料、生物化工产品、特殊发酵产品与生物过程装备、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等;
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产品检测评价、生命科学技术推广服务、生物信息数据库和中介咨询等服务;
生物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技术研发、测试、服务外包等。
六、节能环保
高效节能电机技术和设备;
节能系统技术;
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
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和配套材料、设备技术开发;
环保技术装备;
海洋环保技术;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设备;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服务,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
节能投融资、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技改、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等节能服务;
环境技术评价,环境管理认证,环保规划和工程咨询,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环保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
七、现代服务业
(一)总部经济
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大型央企及上市企业设立总部、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分支机构等,设立制造中心、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等;
国内外金融(含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或著名中介服务机构在粤设立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或合作、合资设立服务机构。
(二)现代物流以及相关的物流软件研发、技术咨询服务
重要商品现代化物流设施,海港、产业聚集区、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应急物流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系统建设;
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服务;
现代物流相关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仓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等标准化改造;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
电子商务服务。
(三)金融服务
股权投资基金;
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
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航运金融、中小微企业金融等产品开发;
金融科技,信息技术在金融服务相关领域的应用与风险控制;
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资信评级、投资咨询、创业投资服务、理财服务等;
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贷款质押业务开发;
债券发行、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金融监管技术开发、应用与服务,个人征信及企业征信服务及相关数据服务提供商;
金融后台服务。
(四)科技研发及信息技术服务
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科技鉴证等服务;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创新平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
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工业设计服务,面向制造业的产品数字化设计平台技术和产业创新与协同设计平台服务;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
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
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技术及服务;
信息安全相关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
“互联网+”小镇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五)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设施建设;
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时装设计、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广告创意与设计、装帧设计等;
动漫游戏制作引擎软件和开发系统,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动漫游戏内容开发衍生产品和服务等;基于计算机、掌上终端和交互电视的网络游戏开发和服务;
网络媒体内容自动分类技术、个性化检索技术、数字内容保护与监管技术,移动设备的数字信息压缩、摘要、格式转换与传播技术;
网络视听节目技术服务,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等数字内容产品开发;
影视演艺经纪、代理、咨询、营销等中介机构服务;
民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
文化名城(镇、村)和文化街区保护;
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技术开发及服务,基于超级计算和云计算的数字内容生成和内容数字化技术开发及服务;
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广播影视融合媒体制播等配套装备和平台建设;
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
(六)其他服务业
信用服务;
交易中心建设,会展相关配套服务;
咨询服务。
八、附则
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本目录根据产业发展新趋势适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