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能源节约型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大改革攻坚”部署,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能源节约型城市的意见》(东政发〔2020〕7号),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我区建设能源节约型开发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为主线,以提高能源效率、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配置为目标,以企业整合和行业、企业节能为重点,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加快推进技术进步、设备更新改造、结构优化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建设能源节约型开发区。
(二)基本原则。
1.理念引领、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节能先行,落实能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理念,强化生产、生活能源节约体系建设,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总量控制、存量优化。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双控,合理提高新上项目和新增用能产品能效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
3.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资金、价格、金融等政策支持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市场驱动,引导全社会积极节约能源。
4.重点突破、分步实施。以优化用能系统、改造工艺流程、淘汰落后设备、提升能源管理效率为重点,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改造试点示范行动,以点带面,推动能源节约型开发区建设。
(三)工作目标。按照“控增量、减存量、重替代”节能工作思路,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消减源头,大力推进节能改造降低存量,积极发展新能源优化结构,提升能源消费综合产出效率,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重大项目能源需求。力争到2022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构建起与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相适应,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能源节约型开发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1.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聚焦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耗能产业,大力实施产业链升级改造,以精深加工为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盐化工产业向高端精细化工转型,有色金属产业向高强高导铜合金、耐蚀铜合金管材和铜基新材料方向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升高端产品生产能力,提高单位能耗产出率,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中日韩产业园服务中心、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中心,各招商公司)
2.大力发展“四新”经济。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以我省“十强产业”为基础,集聚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发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内积极引导培育,对外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平台、集聚一批优质项目、引进一批高端技术人才,培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四新”板块和产业集群,改善产业用能结构。(责任单位:组宣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投资促进局、空港产业区管理中心、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中心,各招商公司)
(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
3.实施盐化工产业技改行动。落实市政府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倒逼企业对运行时间较长、能耗较高的膜极距电解槽进行改造,对能耗达不到标准的电解槽予以淘汰;引导企业实施高效电机、换热设备改造等提标工程,节约用电、蒸汽消费;拉长氯气产业链,鼓励氯气产品企业内消化,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附加值。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对区内盐化工企业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和节能诊断,“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节能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22年,电解单元吨碱能耗强度下降到315千克标准煤,烧碱电解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膜极距改造率达到100%,综合竞争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4.加快煤电企业节能改造。引导区内热电联产企业燃煤机组实施高效燃烧和背压改造,推进华泰化工热电厂燃煤机组背压改造、滨海热力公司燃煤机组高背压改造;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对我区3家热电联产企业进行节能诊断。(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5.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完善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机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施工阶段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大力推广绿色建筑,2020年我区建成绿色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革新建造方式,降低建筑能耗,2020年我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
6.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着力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加快发展管道、铁路、水运和公共汽车交通等低碳、大容量运输方式,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交通网。搭建完善现代信息平台,降低货车空驶率,推进城市集约货运配送。加快“汽运”转“管输”,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网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工作专班、油区工作办公室)
7.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政府采购优先选购节能型、环保型的照明、办公用品和设备。深挖现有照明、供暖、空调、办公设备、电梯等节能潜力,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覆盖面。学习广饶县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经验和市卫生健康委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节能效率。(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节能技术水平。
8.强化节能技术研发。充分发挥国家级稀土催化研究院、北航东营研究院、国家采油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平台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节能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立创新利益共同体,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组宣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投资促进局、空港产业区管理中心,各招商公司)
9.加快节能技术应用。实施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终端产品能效提升、燃煤锅炉节能提升、新能源推广应用、智慧节能应用示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和循环经济推广示范等八大重点工程,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逐年降低能耗强度,推动绿色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能源结构。
10.严控煤炭消费。鼓励企业采购高热值、低硫份、低灰分煤炭,将煤炭热值标准提高到5500大卡以上,减少煤炭消耗;引导企业掺烧兰炭、污泥等非煤替代燃料,促进煤炭消费减量;加快推广清洁燃煤和环保炉具,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和质量检测,严控不达标煤炭、劣质散煤流入。有序推进煤改气,大力推进储气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11.有序开发新能源。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重点建设国家已批复及正在批复的光伏发电项目和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正常运营。坚持先增量后存量、先园区后社区,加大先进技术应用和攻关力度,稳步推进地热能供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五)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2.加强节能监察用能监测。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年底前将区内年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纳入东营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暨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监控范围。加强统计、监测关联数据审核,积极开展能源数据分析和调查研究,强化企业能耗数据查询、评估和分析,加强能耗预警预判。(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13.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按照“企业综合分类评价、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思路,围绕社会贡献、投资强度、能耗水平、产出效益、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区内规模以上工业评价。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归为优先、支持、提升和限制发展4个类别,年度动态管理,分别落实差别化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价格政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推动企业节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建设能源节约型开发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任务的协调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及街道要切实履行节能职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逐步提高行业节能标准,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关,形成一整套管控标准体系。
(二)完善奖惩措施。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用能单位节能改造。企业完成节能任务节约指标,优先保障本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市统筹增量指标;逾期不实施节能改造或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设能源节约型开发区是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破解能源制约瓶颈、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重点能源消费单位要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节能意识,积极开展节约型政府、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