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拟定20项商品和服务负面清单
2019-02-21
越南工贸部已将下列20项商品和服务列入由国家独家经营的名录:一、国防、安全类商品和服务(具体由国防部和公安部规定);二、工业爆炸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三、金条生产;四、生产金条的黄金原料进出口;五、发行彩票;六、香烟、雪茄进口(免税商品除外);七、国家储备活动;八、钱币印制和铸造;九、发行越南邮票;十、烟花炮竹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和储存;十一、国家电力传输调度、水电和核电建设运行;十二、航海灯塔和航道系统运行;十三、沿海通信台站开发、管理和运行;十四、空域服务、航空信息通报发布、搜救服务;十五、由国家投资的铁路、城铁基础设施开发和管理;十六、计划内水利系统、跨省跨县灌溉设施、海水防护堤的开发管理;十七、特用林的林业服务(国家交给经济组织的林区除外);十八、出版(不含印刷和发行);十九、公共邮政网络维护、管理和开发;二十、报纸发行活动中的公益服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