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青海省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申报 ...
原标题: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发布青海省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级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征集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重点项目,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我省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步伐,推进我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专项资金支持以下六个领域,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领域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咨询相关领域负责处室。
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领域
1.支持方向。贯彻落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支持我省新能源、新材料、油气化工、煤化工、盐湖化工、特色轻工、有色冶金、建材行业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着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2.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时为在建项目,且能够在2020年前建成验收。特色轻工和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其余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须明确改造后达到的技术目标。
3.优先支持。优先支持列入《青海省2019年百项创新攻坚、百项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和各市/州、园区重点项目。
负责处室:工业投资管理处 电话:0971-6162896
联系人:李 宁 邮箱:java_ln@126.com
重大前期领域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前期工业项目;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创新驱动、循环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重大前期项目;有利于促进、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前期项目;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规划编制及重大政策研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其他工业投资前期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2.申报要求。 符合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文本编制的基本要求。项目有初步调查研究工作基础。
3.优先支持。优先支持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
负责处室:工业投资管理处 电话:0971-6133885
联系人:张才邮箱:424012644@qq.com
装备制造及藏药领域
1.支持方向。装备制造业。产业化提升项目:重点扶持装备制造企业新产品产业化、技术设备改造升级等项目。高端装备制造培育发展项目:重点扶持基础零部件及工具、数控机床、专用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建、续建项目。藏药行业。种植类项目:以延伸藏医药产业为目的,支持大宗优质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野生藏药材人工培育。技术进步项目:支持藏药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类,推广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检测等技术在藏药生产中的应用,提升加工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藏药制剂剂型改进与新药研发项目:支持藏药生产企业根据藏药秘方、名方、验方、经典方、科研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开展藏药剂型的改造和二次创新,加快藏药新药开发。藏医药标准建设类项目:支持藏药生产企业加快研究修订藏医药标准、临床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符合藏医药特点、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规范体系。应用先进的质量控制技术,完善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支持建立藏药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推动藏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时为在建项目,且能够在2020年前建成验收。装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少于500万元,藏药行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少于300万元。藏药领域种植类项目建设期2年及以上,最多不超过5年,技术进步项目、藏医药标准建设类项目建设期2年及以上,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建设完成进度不能超过建设期的50%。
3.优先支持。优先支持列入《青海省2019年百项创新攻坚、百项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和各市/州、园区重点项目。
负责处室: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 电话:0971-6101232
联系人:常建玲 韩文明 邮箱:43813548@qq.com
化解过剩产能领域
1.支持方向。2018以来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实施的电解铝、钢铁、水泥、铁合金、碳化硅、平板玻璃6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和2018以来钢铁、煤炭、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碳化硅、平板玻璃行业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组建形成的新企业项目,其中煤炭企业依法依规组建形成的新企业产能规模应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
2.申报要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前,在市/州政府制定印发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基础上,市/州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须共同完成“两次公告、两级验收”工作,即在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完成情况,市/州、县两级组织完成企业现场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装置必须全面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且不能向其他地区转移。
负责处室:原材料工业处 电话:0971-6362660
联系人:陶宏伟 邮箱:496287327@qq.com
信息服务领域
1.支持方向。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和企业光纤网络改造升级项目;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双创”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实施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示范及传统产业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面向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的软件开发及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软件研发及应用实施项目。大数据应用项目。重点支持大数据产品研发项目;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发展项目;重点行业及领域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综合型应用项目;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及数据备份、集聚和开发项目。电子信息制造项目。重点支持晶体硅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储能电池材料、电子元器件、面向行业应用的电子产品、可穿戴智能电子产品等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延伸项目、补链项目、高端产业项目、改造升级项目。软件研发及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软件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应用及服务项目;基于软件应用的行业解决方案和集成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信息消费扩大升级项目,少数民族语言软件、智能语音技术研发等项目。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已开工建设,且自申报当年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大数据应用、电子信息制造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软件研发及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已获得往年青海省信息服务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尚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本领域资金。
3.优先支持。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单位;对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优秀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同等条件下给予重点支持;对纳入全省两化融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分析、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负责处室:信息发展处 电话0971-6362223
联系人:商立安 高磊 邮箱:67181570@qq.com
物资储备领域
食盐储备资金由省盐务管理局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组织申报。
负责处室:省盐务管理局 电话:0971-6300053
联系人:王静慧 邮箱:QHSYWGLJ@163.com
二、支持方式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有贷款贴息、后补助、无偿补助三种支持方式,每个项目仅能申请其所属领域资金支持方式中的一种。
贷款贴息:对有银行贷款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对流动资金贷款不予以支持。后补助:对符合投资补助条件的项目,先预拨不超过拟补助金额的3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核拨剩余补助资金。无偿补助:单个项目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各领域资金支持方式为: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领域、信息服务领域为贷款贴息、后补助;装备制造及藏药领域、化解过剩产能领域为后补助;重大前期领域为无偿补助。食盐储备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除满足对应领域的申报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申请单位应在青海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青海省境内实施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2.项目申报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财务信用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手续完备。
4.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向和重点。
5.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并已经获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批复,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及环保部门的环保审查意见。
6.申报项目符合各领域投资额最低条件和实施期限。
7.分期建设的项目仅能申报正在实施的阶段,支持额度以正在实施阶段的投资额为依据。
8.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青海”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
9.符合相关处室的其它要求。
四、申报材料
文本材料
1.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请示。请示文件不超过2页,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写明所申请领域的具体名称。
2.企业按照所申请的领域,填写《资金申请表》、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各领域《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格式如下:
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领域、装备制造及藏药领域。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请资金原因和政策依据、项目建设必要性、规模及内容、项目申报投资额及资金筹措、技术工艺路线、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及保障、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目标任务、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等,并编制建设投资估算表、土建工程投资明细表、设备选型及投资明细表、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表格。
重大前期领域。
企业基本信息及已在我省完成投资情况,提出的背景、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市场需求等,拟建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保障、能耗及“三废”排放等情况,拟建地生产要素配置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现阶段进展情况,项目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信息服务领域。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概况、联合申报单位概况、项目申报单位与联合申报单位关于申报项目任务分工及权益关系和责任界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及目的和意义、项目目标、主要内容、技术路线、项目实施进度、效益分析。项目资金预算,包括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预算、申请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附件材料
各领域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
1.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领域、装备制造及藏药领域。
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
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所有权证或厂房租赁协议。
项目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贴息类项目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情况核实表》并附与银行签订的相应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
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对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全部落实的声明文件。
企业对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函。
2.重大前期领域。
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
3.化解过剩产能领域。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审批手续齐全、合法。
——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一致。
——企业近三年处于生产状态的证明材料。
——市州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相关文件汇编。
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新组建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全面完成资产、管理、经营、品牌、销售的整合统一。
——主管部门出具的组建新企业的备案审批文件。
——企业必须完成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生产许可等各类证照办理、变更工作,并完成企业环保、安全、节能评估等验收工作。
——新组建企业必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
——市/州工信、财政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出具企业整合重组效果综合评价报告和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申请表。
4.信息服务领域。
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
上年度项目申报单位完税或免税证明。
项目申报单位资金证明。包括:自有资金证明、贷款证明和已投入资金证明。其中,自有资金证明应为银行或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项目资金投入能力证明,贷款证明应为银行或法定投融资机构出具的贷款合同、贷款承诺函或授信协议书,已投入资金证明应为申报项目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咨询协议等。
项目有关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测试报告、技术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项目申报单位高级职称人员、土地或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按申报单位的“请示文件”、“资金申请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情况核实表”、“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的先后顺序,正反页打印并胶装成册,书脊处印明:申请专项资金领域-申请资金支持方式-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五、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并填写汇总表,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表格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合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按不同领域分送省工信厅相关负责处室。省属企业总部实施的项目可按此要求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直接申报,同时报送所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相关凭证、附件进行认真审核落实并对结果负责,如发现有不实的情况,应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在“信用中国”及“信用青海”网站查询项目申报单位的诚信情况,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查询结果需在联合行文中注明。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应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规范性的指导和审核,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或深度达不到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请务必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及时上报2019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能效发挥情况报告。
七、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发成;联系电话:0971-6142009
八、说明
1.本通知仅作为青海省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2.本通知同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所需附件请从网站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