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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第二批“江西省特色商贸小镇”的通知

2019-03-04 赣江新区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西省特色商贸小镇”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乡镇自愿申请,设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商务厅组织评审组评审,现认定进贤县李渡镇等15个乡镇为第二批“江西省特色商贸小镇”。

培育和创建特色商贸小镇,是我省探索农村商贸流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创新型工作。希望获得“江西省特色商贸小镇”的单位要珍惜荣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省创建更多各具特色的商贸小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出台扶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各方力量参与特色商贸小镇的培育创建,为促进特色商贸小镇产业提升、商贸提质、消费升级,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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