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
津政办发〔2019〕1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构建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用足用好市内六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促进高端服务业创新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显著提升区域带动力、全国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天津八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9条措施及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措施,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主攻方向,围绕“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聚焦高端服务业态,明确主导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创新政策体系,实施精准招商,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提升服务业发展层级和水平,把市内六区建成宜居宜业的繁荣繁华标志区、高端服务集聚区、创新创业活力区。到2022年,市内六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30%,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金融业比重达到55%,信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等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其他服务业比重达到25%,税收亿元楼宇达到100座。 二、产业定位 立足市内六区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聚焦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设计服务、健康服务、高端商务、智能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一网、三链、四集群”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一)“一网” 打造高能级现代商贸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海河国际商业中心,聚合商业优势资源,汇集国际时尚品牌,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重点将滨江道—和平路建设为金街高品位步行街,打造国际一流的消费新地标。创新商业设施服务功能,发展无人销售店、智能零售、“跨境电商+海外仓”等零售模式,鼓励发展买手店、定制店等体验式业态。做特做深文化、餐饮、古玩、欧陆风情等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做优做厚后街经济。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连锁品牌和贸易型总部,提升商贸业集聚辐射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高水准建设一批富有天津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整合空间资源,加大停车泊位供给,限制车行交通,优化慢行环境,增强绿色出行体验。(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三链” 1.航运服务特色链。打造航运总部、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文化创意、航运信息与咨询、航运物流等要素集聚的高端航运产业特色链。依托天津漕运文化及特色风貌建筑,将航运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发展航运文化创意产业。吸引国际知名邮轮公司、航运运营结算中心、国际船代货代公司、船舶评级机构等落户。鼓励在津金融机构与航运专业机构合作,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结算及辅助金融等金融产品业务。探索设立内外资航运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引进国外成熟的航运保险产品。支持举办高水平特色航运论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与航运企业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和平区人民政府、河西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口岸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会展经济特色链。在市内六区打造梅江会展中心、国家会展中心的功能承接区,加快配建高档酒店、商务楼宇以及交通、文娱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提升会议承载功能,构建包含专业展览、会展策划、会展设计、广告宣传、交通物流、住宿餐饮、商贸旅游、金融等在内的产业链。吸引国际会展行业组织和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引入和培育会展信息服务、咨询评估、场馆管理等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展览协会(UFI)、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知名会展机构交流合作,鼓励开展UFI、ICCA认证。深化与国家部委、京冀等地合作,举办“小专精特”专业展会、在线展会或中高端会议。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创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创意设计、民族风情等特色展会。(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康产业特色链。重点发展医疗服务、中医治未病服务、健康养老养生、健康管理与信息化、体育健身休闲、健康保险等大健康产业。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服务机构承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医疗服务。推进河东区、南开区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试点建设,探索社区和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增加中医药保健和养生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四集群” 1.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打造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重要承载区,提升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做优做强法人金融机构,打响天津金融服务品牌。培育和引进法人金融机构和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功能性机构。大力培育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国内有影响力或知名度较高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注册设立私募基金产品。鼓励开发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发展动产融资、金融咨询、征信及信用评级等服务机构。复制自贸试验区经验,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在市内六区开展创新业务。(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商务服务产业集群。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鉴证类、咨询类、评估类、认证类、经纪类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类等高端商务服务产业链。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高能级机构,鼓励发展资产评估、房屋及土地评估、科技经纪、出入境中介等评估和经纪类服务,支持发展高端设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培育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形成一批专业服务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设计服务产业集群。壮大专业化技术服务规模,集聚大型设计企业总部和机构,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打造“北方设计之都”。依托国家级设计院所、著名高校,重点发展城市复合设计、轨道交通、港口航运、市政工程、石油化工、水利水电等工程设计行业,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依托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工业设计联盟建设,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创新工业产品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整合优化等设计,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依托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大力发展视觉艺术创作、视觉传播设计、影视新媒体制作、动漫艺术等行业,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能科技产业集群。加快构建智能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推进研发服务、技术评估与交易、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集群发展,做优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大力引进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和领军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制造、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在文化教育、健康医疗、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社区管理等方面培育和发展线上到线下(O2O)、线上服务和实体店服务相结合(O2S)等新型模式,推动信息服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空间布局 坚持高位对标先进城市,以资源禀赋、重大功能设施和产业生态引导优化服务业布局,推动功能再造、形态重塑和产业重构,打造“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格局。 (一)“一核” 提升市内六区核心商务区品质。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主要涵盖洋楼经济区、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金融服务集聚区三个功能节点。洋楼经济区,整合盘活洋楼资源,深挖五大道、意式风情区文化底蕴,提升功能品质,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总部或地区性总部(功能性中心),塑造“一楼一品”、“一楼一特色”的城市风貌,彰显城市韵味,打造洋楼经济总部标志区。“小白楼+远洋大厦”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吸引大型航运企业总部和经纪、公估、法律、会计、船舶检验等航运金融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搭建北方航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端航运要素集聚。“解放北路+友谊路”金融服务集聚区,重点引进和培育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互联网支付、征信及信用评级、动产融资服务、金融要素交易、离岸金融等金融新业态,搭建全要素的金融专业服务体系。(和平区人民政府、河西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三带” 1.海河服务经济综合发展带。主要涵盖海河沿线的西站、古文化街、天津之眼—天津站、津塔—津湾广场、海河东岸、天津湾六个功能节点。西站地区,打造商贸商务、商旅文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枢纽经济区。古文化街地区,打造以天津民俗民风、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主题的“津门故里”特色文化展示体验区。天津之眼—天津站,打造国际化商务休闲域外文化旅游特色区。津塔—津湾广场,打造承接京冀总部型企业、中央企业总部的高端商务区。海河东岸地区,打造文化创意、商贸商务与生活服务综合发展区。天津湾地区,打造集城市公园、休闲购物、游艇娱乐等于一体的滨水休闲商贸区。(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南京路高端商务发展带。主要涵盖南京路和平区地段、海光寺地区两个功能节点。南京路和平区地段,以国际大厦、津汇广场、世纪都会、现代城二期等为载体,引进和培育承接国内外业务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深耕会计、审计、法律、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等优势行业,积极发展评估、信用、人力资源服务等潜力行业,打造天津高端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海光寺地区,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加速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等现代金融汇聚,积极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优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打造融合科技金融、服务外包聚集的生态集聚区。(和平区人民政府、南开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黑牛城道产业融合发展带。主要涵盖新八大里、文化中心、奥体中心三个功能节点。新八大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引进京冀现代服务业企业,打造展示城市新形象的夜景灯光秀,建设集高端服务、高端消费与优良生态于一体的现代生活商务区。文化中心,加快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端文化企业,提升文化演出博览、广告传媒、影视制作、休闲旅游等功能,打造成为集文化展示与传播、休闲娱乐、商业购物于一体的城市名片。奥体中心,依托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天津体育馆、奥林匹克游泳跳水馆等载体,重点发展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购物等体育健康产业,打造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旅游观光、休闲购物等于一体的体育休闲中心。(河西区人民政府、南开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六园区” 1.和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依托创新大厦、大都会天汇中心等载体,重点发展外包、咨询、猎头、国际业务和培训等业务的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支持高端制造、IT、智能科技等行业大型企业建立企业大学或企业培训基地,探索与国际一流商学院合作模式,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高地。(和平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河西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做大做强“北方设计联盟”,围绕港口、航道、市政、工业设计、水利水电、水生态环境等核心领域,建设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运维管理、基于“互联网+”的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产业链,打造“北方设计之都”核心区。(河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南开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推进“启航湾”创新区建设,集聚关键技术、创新人才、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投资基金、科技中介等创新资源,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打造知识创新型服务经济集聚区。(南开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重点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研发服务、检验检测、军民融合等业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基地。(红桥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河东金贸产业园区。重点依托电力工程技术自主创新产业园和智能电气创新园,大力引进能源、电气、科技服务等领域企业总部,以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电力建设为核心,推动研发设计机构、科研院所、检验检测中心等高端资源集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区。(河东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充分挖掘利用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资源,依托科技招商展示服务中心、巷肆创意产业园、中车津浦产业园、诺德产业园和张兴庄产业园等载体,搭建文化创意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做精做优“天津国际设计周”品牌,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影视、咨询策划、数字视听等业态,打造全市文化创意数字产业高地。(河北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政策 (一)充分发挥好全市相关领域市级专项资金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对市内六区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凡是符合本指导意见产业导向且按空间布局进入集聚区的,各相关领域市级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引导高端服务业加快集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订支持洋楼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知名企业家入驻。对企业总部(功能性中心)给予房租补贴等奖励政策;对知名企业家,为其配置小洋楼作为寓所或工作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吸引内资企业总部落户,明确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补助金额和工作流程等,促进各类中央企业、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跨区域企业税收分配制度,以外地来津的增量税源为重点,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且区级税收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事业单位,经认定后,将企业缴入注册地的区级税收按议定比例划转至经营地。(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利用存量工业厂房支持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对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场地,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类型使用土地5年过渡期政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经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在满足规划及相关配置标准规定配置的停车泊位基础上,鼓励建设用地中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的公共停车泊位,所兼容的公共停车泊位可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八)建立由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办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动会商机制,对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发展新产业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市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对新设立或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相应补助;对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投资方条件限制,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放宽本市人才中介机构的外方合资者股比限制。(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对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推动京津冀医师多点执业。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模式进入康复、护理、养老等细分领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市内六区人民政府组成,形成跨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政策。各区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项目支撑。市内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本区的行动方案和主导产业目录,明晰产业链条及空间分布格局,提出发展定位、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重点瞄准国内外大企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开展招商工作,按照“洽谈储备一批、签约落地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形成项目清单。(市内六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招商统筹。探索建立招商顾问制和招商代理制,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果。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了解国际营商规则、具备多语言能力、熟悉本区域情况的专业化招商人才,让专业人干专业事。用好夏季达沃斯论坛、世界智能大会、津洽会等高端招商平台,积极开展境内外经贸交流和招商推介活动。拓展招商项目落地后的延伸服务,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成长好”。(市内六区人民政府、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