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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2019-03-12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乡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严格解读时限。对各镇乡街各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解读,不能解读的需说明理由。起草部门制定解读方案(明确解读方式)应与送审稿一并报送;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确定的解读方式)修改工作,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对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部门联合制发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联合制发部门配合解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发的政策措施,可参照《办法》规定,由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解读,主管单位负责监督。各镇乡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宣讲解读,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二、明确解读重点

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精准脱贫、质量价格、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信用、公共交通、文化旅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解读政策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从公众视角出发,力求通俗易懂。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避免误解误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必须做到全部解读。

三、明晰解读程序

(一)各镇乡街各部门提请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须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方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和解读材料(包括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作为附件一并报签。上报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区政府办公室予以退件。对于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应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以镇乡街、部门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应一并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报本单位负责人审签;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会签,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文件印发后、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将文件和解读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在区政府网站、“三务公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和解读。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布局。在制定政策时,同步组织、部署政策解读方案、政策解读材料,并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宣讲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优化解读方式。政策解读方式一般包括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和新闻发布会等,各镇乡街各部门要结合政策性文件实际,选择便捷、有效的解读方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及时通过合适解读方式进行解读,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此外,要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作用,适时进行深入解读,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三)实行全程解读。各镇乡街各部门要坚持政策制定、落实与解读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树立“全程解读”意识,抓好常态化解读工作,在政策性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政策性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要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增进社会共识。

(四)加强文件报备工作。各镇乡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解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文件报备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报备工作。各镇乡街各部门于每月月底,将本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解读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统计,一并报送。报备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区政府办公室210室,电子版发送至ybsqzfb@qq.com。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

2019年3月6日

填 表 说 明

一、解读内容

填写本单位对重大决策部署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情况。解读范围主要包括镇乡街党(工)委会、部门办公会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1.镇乡街党(工)委会、部门办公会:指研究部署在本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部署、政策出台及研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政策措施的会议。

2.行政规范性文件:指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决定、命令、通报、意见、批复、通知、通告等文种。

3.时间:镇乡街党(工)委会或部门办公会议应填写会议的召开时间;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填写文件名称、公开日期、文号等有关内容。

二、解读形式及发布渠道

1.政策性文件起草、制发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政策例行吹风会的应填写新闻发布会或政策例行吹风会名称及发布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2.政策性文件起草、制发部门主要负责人发表文章、接受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的应填写撰写文章或接受在线访谈、媒体专访人姓名、职务及所发表文章(访谈、专访)名称及发布网站(两微一端)媒体名称。

3.邀请专家学者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的应填写专家学者的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及解读发布的网站(两微一端)、媒体名称。

4.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应填写制发部门名称及发布网站(两微一端)、媒休名称。

5.使用文字对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应填写解读稿件名称及解读发布的网站(两微一端)、媒体名称。

6.以其他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填写具体解读方式、发布时间。

三、解读时间

1.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的应填写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政策例行吹风会举办时间。

2.以发表文章,参加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邀请专家学者解读,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及文字进行解读的应填写在网站(两微一端)、媒体发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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