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川办函〔2018〕117号)。为促进我市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创新创业迈上新台阶,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科技局结合雅安实际,起草了《雅安市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办于2019年3月15日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9〕15号)。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市科技局通过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建议意见,反复修改后形成了《雅安市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计2条。明确了《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计11条。包括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探索建立股权债权联动机制、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优化创业投资监管环境、深化创业投资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信用体系、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计2条。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引导。
四、主要政策内容
《实施方案》中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认真落实工信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各项部署。大力支持省级工业园区申报纳入省级“园保贷”实施园区。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对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费用进行补贴。用好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政策,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不再收取中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客户保证金)。积极贯彻执行《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向上争取科技服务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自主创新。
2.支持减轻企业税费、检查等负担,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支持经开区、各县(区)工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规划建设创业基地和集约化的标准化厂房,落实入驻标准厂房租金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入驻流程,推动企业“拎包入住”,向园区、基地聚集,破解我市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短板。重点推动川西大数据产业园供电工程、小河220千伏、大兴11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建设,支持省级工业园区内供配电设施建至企业红线范围,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用电保障。积极协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燃气分公司加快完善我市天然气输气管网,推进乐山—眉山—雅安、莲花001井—飞仙关及“县县通”等项目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用气保障。
3.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 积极做好“险资入雅”工作,引入更多保险资金投向我市创业投资领域,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4.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政、银、企合作,适时举办分行业、分地域的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机构“走进县区”“走进园区”等活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强化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指导雅安市中小企业服务公司以公益服务为宗旨,整合政策和服务资源,建立完善涉企政策发布综合平台,着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水平。搭建服务全市工业企业的云平台,支持和引导企业“上云”,为企业提供协同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服务。加强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