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州市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深化“三服务”活动,打造全省最佳营商环境市,助推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改革为引领,向改革要动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法治导向、效果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营商环境大提升,对标赶超国际国内先进,着力构建更有效率的办事环境、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加清朗的政商环境,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二、重点举措
(一)深化企业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标准地+承诺制+一窗代办”运行机制。6月底前,省级平台新批工业用地原则上按“标准地”供地,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地比例不低于30%。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委“一窗服务”牵头作用,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建设,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其中从赋码备案到开工前平均用时“最多60天”,竣工验收审批时间不超过30天。在省定目标基础上,实现各部门审批事项、政府委托中介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省最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政务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湖州供电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证照联办+承诺准营+同步备案”的涉企证照通办“湖州模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实现通办改革事项达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梳理整合改革事项,确保国家层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00%推开实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完善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6月底前,实现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网上申请印章刻制、在线银行开户,改善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实现常态化企业(不涉及前置后置审批的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压减至7份以内,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年底前网上申报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4.深化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5月底前,实现简易注销公告结束后,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推动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及时转入破产程序。8月底前,一般破产案件办理时限压减至6个月以内。(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办理流程。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6月底前,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年底前建成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系统审批,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
2.全面深化“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对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联合测绘”、 “联合验收”。9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全覆盖,联合验收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动态调整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和示范名录库,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每季公布一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四)深化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
1.构建中介服务“大市场”。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要求,制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事项清单目录。围绕“落实最快、应用最广、服务最优”目标,依托省统建中介超市,完善市县平台建设,通过网上展示、网上交易、网上评价等多种方式,为项目业务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机构承接服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精准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中介服务综合体和中介机构联合体,建立公开透明、开放竞争、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大市场”。(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推进区域评价制度扩面。年底前,省级以上平台全面完成能评、环评、压覆矿、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洪、地震、雷电、文物等区域评估,省级以下平台上述评估完成率不低于30%。(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五)深化涉企配套领域改革
1.优化涉企税收服务。减并优化纳税申报表,减并纳税人次数,年底前纳税次数压缩至每年7次以内,税务事项网上办理100%全覆盖,大力推广电子发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优化涉企不动产交易流程。6月底前,不动产交易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4个、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商品房转移登记压减至1小时以内、申请材料压减至4份以内、办理环节压缩至1个以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创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机制。6月底前,审批权限内的事项在资料齐全的基础上,获得信贷办理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压减至9份以内、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市金融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4.提升用电报装效率。6月底前,10千伏高压企业电力公司办理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减至2份以内、办理环节减至2个以内;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平均时间(含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项目)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以内、办理环节压减至2个以内。(责任单位:国网湖州供电公司)
5.提升用水报装效率。6月底前,办理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以内、办理环节压减至3个以内。(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提升用气报装效率。6月底前,办理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以内、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提升网络报装效率。6月底前,办理时限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8.优化货物整体通关服务。年底前,对标省级要求进一步压缩进口通关、出口通关时限,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100%应用,进口海关作业时间压缩至8小时以内,出口海关作业时间压缩至5小时内。(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湖州海关等市级有关部门)
(六)深化政务服务软环境改革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梳理公布全市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月底前形成精细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确保权力可在网上全流程运行,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深化“一件事”联办改革。围绕登记开办、项目投资、不动产交易、水电气报装、员工招聘、设备购置、生产销售、获得信贷、并购重组、清算注销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一件事”,逐项做好流程再造、系统升级等工作,年底前推出“主题式”服务不少于300项,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扎实做好企业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落实全覆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年底前,全市职业院校为企业输送毕业生5000人左右,努力缓解企业“招工难”;积极面向企业开展社会培训,全市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培训3万人次以上,培训鉴定高技能人才6000人次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服务。在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实施承诺备案制,在政策咨询、前期指导、部门协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年底前审批时限提速7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推动公积金减负服务。缴存工资基数采用“低门槛”标准,降低缴存比例,简化降比和缓缴审批手续,力争实现全年减负金额13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等市级部门)
6.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年底前,招引大学生5万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以上,研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帮扶4000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6月底前,建成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10月底前,实现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8.加大“网上办、掌上办、一证办、自助办”推进力度。10月底前,网上办理开通率达到100%,网上办结率达到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6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80%以上;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可办理“一证通办”事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七)推进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
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制度。年底前,全市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实现平安湖州“十二连冠”,夺取平安“金鼎”;银行业资产质量走在全省前列,企业破产处置简易审适用率达到30%;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90%左右;新增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企业达50家,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3%以上;信用联合奖惩领域覆盖率达50%以上,信用修复培训率达60%以上,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开展“问难帮困稳增长”服务企业活动
建立政府服务企业新机制。全面落实我市“三服务”活动要求,推动市领导联系服务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市级部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区县服务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深入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两带九问”,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全面实施联企业助发展、联项目助推进、联人才助创新、联平台助提升,有效解决困难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提升12345平台监管效率。8月底前,从投诉举报事项受理到办结平均时间压减到2个工作日以内,同一问题重复投诉率压减至5%以内,咨询直接答复率90%以上。(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2.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覆盖5%-10%,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100%;主要食品药品安全抽查合格率100%;“掌上执法”系统100%全覆盖,实际使用率达到85%以上;企业和群众对商标、专利执法监管满意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04%。(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4.提高税务执法监管满意度。全年企业和群众对税务执法监管满意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强化信用信息查询应用。6月底前,“标准地”“承诺制”领域、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信用信息查询100%;年底前,公共信用评价良好以上企业占比90%以上,公共信用评价良好以上政府、事业单位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推进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上葵为牵头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德平、副市长施根宝、市政协副主席方新旗为参加领导,市政务办为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夏威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成立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专班,在市政务办集中办公,负责完成行动小组和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二)强化工作推进。一是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推进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专班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各种问题。二是建立攻坚会战机制。各区县、各责任单位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按照责任分工,着眼全省领跑,确定1至2项攻坚课题,形成可资借鉴、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三是建立情况报送机制。各区县、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向行动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每月向行动小组汇总报告一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四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评估,相关改革落实情况和完成绩效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行动小组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政策,宣传一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解答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营商战略谋划、环境建设和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