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改委印发实施《贵州省2019年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制定印发《贵州省2019年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突出“融合、绿色、创新、扶贫”,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推进大健康与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大健康产业前延后伸、高位嫁接、跨界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新机制不断健全,努力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柱产业。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全省大健康产业加速发展,水平与规模逐步提升,与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深入,产业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实现产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着力抓好389个“6个50”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9.38亿元。依托“六大示范创建工程”,发展认定省级大健康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30个。
三、重点任务
1.加大品牌推介,扩大“贵州苗药”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一批知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以“千企改造”为抓手,从原料、生产、加工、包装等方面推进医药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打造一批低排放绿色工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充分发挥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企绿色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培育一批30亿级、20亿级、10亿级制药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大数据与医药工业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5.加快推进以益佰、景峰、百灵、同济堂等骨干企业为主体,以仙灵骨葆、洛铂、丹参川芎嗪等品牌为重点,打造黔药品牌,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支持昌昊金煌(贵州)中药有限公司等中药材种植研发企业加快苗侗等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
7.指导贵阳市、六盘水市开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制定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8.继续推进世行和法开署联合融资贷款支持贵州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助推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9.进一步加强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指导力度,培育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2个。(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10.加大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不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开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实操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在岗一线护理员人员100人,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100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加快推进10个生态体育公园、2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3个汽车露营基地、1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壮大体育产业发展基础。(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2个。(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13.围绕山地体育旅游,开展全球招商,加快培育本土体育服务业,吸引1至2家山地体育旅游装备制造企业落户贵州。(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投资促进局)
14.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推进体育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外联,引资引智,不断优化升级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训练场馆和健身场馆智能化水平;推动体育大数据平台开放共享,逐步实现全省体育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体育大数据产业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赛事产业链,创建数字体育产业园,推动体育消费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15.扎实抓好“医疗健康云”“食品安全云”、智慧旅游云“一站式平台”“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等建设,打造类似贵阳朗玛的“互联网+健康服务”企业5个。(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6.进一步推动实施“治未病”工程。将治未病科建设纳入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进一步提升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中心)建设质量。(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17.深入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高端温泉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打造“中国温泉省”,推动全省温泉旅游项目建设工程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8.实施旅游步道建设工程,启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的旅游步道联通试点工程。(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9.落实《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不断完善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森林康养度假旅游。(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20.推进遵义桃花江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黔东南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2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1.深入实施全省旅游“1+5个100工程”,推进息烽温泉、野玉海、万峰林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以“游”为支撑的健康休闲旅游产品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2.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万亩,培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以上的种植大县15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3.重点发展太子参、天麻、石斛、金银花、半夏、杜仲、刺梨、花椒、黄精等道地特色中药草大品种,打造规范种植及繁育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24.重点打造10个黔药优势品种。(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25.加快推进全省25个中药材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发挥引领作用,形成一批重要的中药材产业集聚区,力争打造200万亩道地药材规模化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林业局)
26.继续推进中药材重点品种种源快速繁育中心及规范化种子种苗培育基地建设,加快制定60个中药材品种生产技术标准,为规范化、标准化中药材基地生产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省扶贫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7.构建贵州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现代化信息物流体系和质量追溯保障体系,建设全国中药材产业大省。(牵头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28.做好大健康产业工程包和“6个50”重点工程的推介和实施,编制2019年“6个50”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并加强调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
29.加快侗乡、梵净山省级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侗乡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民族文化旅游和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把梵净山示范区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健康养生目的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
30.继续实施“六大示范创建工程”,在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创新、融合发展、以及苗医药发展和扶贫发展上再认定示范基地和企业30个。(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
31.举办好第五届大健康产业发展大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遵义市人民政府)
32.继续开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大招商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型大健康医药产业企业集团的对接联系,引进大健康产业重大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
33.继续开展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和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健康办〕,省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大健康产业的统筹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牵头抓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省民政厅负责牵头抓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省体育局负责牵头抓健康运动产业发展,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抓健康医疗、健康管理产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牵头抓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抓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具体项目由一个单位或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力推进,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黔府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各项优惠措施,着力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强化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贵州省大健康绿色产业基金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全省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自管理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大健康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要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产业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商务发展等基金,重点支持大健康产业园区以及企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鼓励开办专门的健康节目或栏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消费观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严格规范药品、保健用品、医疗机构等健康产品方面的广告和宣传行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打造大健康产业发展良好诚信环境。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全年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定期调度等方式尽快取得进展,务求取得实效。省大健康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大健康产业统计制度,开展定期统计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各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有关情况向牵头单位报告,各牵头单位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将半年及年度工作情况、产业发展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