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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04-03 平潭综合实验区

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为加快全省平台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立足我省基础条件,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贯通供应链、盘活金融链,推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创新、审慎监管,突破制约平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联动、互利共赢的平台经济发展局面。

──坚持分类推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平台企业,扶持一批已有一定规模的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整合一批业务相近的中小平台,引进一批国内外领先的数字经济平台。

──坚持突出特色。立足我省实际,释放政策、区位、经贸等优势的叠加效应,积极引进一批平台经济重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平台经济产业和企业品牌。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企业,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发展一批国内领先的信息消费、家庭服务、健康医疗等细分领域平台,金融、科技、信息、商务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

加快建设一批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研发设计、先进制造与工业设计公共服务、生产智能管控、产融对接、数据分析服务等基础平台,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推进适用于工业互联网的企业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支持具有工业互联网基础的龙头企业,整合利用其在不同领域的平台级工具,构建推动上下游集聚的全产业生态链,形成新的增长点。强化工业操作系统、芯片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自主可控技术产业化落地应用。

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扶持服装、鞋业、陶瓷、机电、家居建材、工艺品、药械、银饰珠宝、海产品、钢材、笋竹、菌菇、红木等特色电商平台进一步发展。

借助国内电商知名企业及省内大型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规模。提升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发展水平。

优化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大力发展“海丝电商”,实施“闽货出海”,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带动平台企业和产品“走出去”。

融合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

培育形成一批开放、高效、绿色的产业供应链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向专业化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转型,推动整合物流产业链,建设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健全物流服务功能,提供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等服务,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物流链路监管体系。

加快建设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等物流平台,发展第三方物流、智能仓储及城市配送快递、农副产品生鲜冷链、企业集采售后服务等专业化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支持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

提升传统市场交易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海丝”核心区,培育大型网络批发零售、行业性定价结算等平台。加快建设完善贸易便利化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仓单质押等服务,促进金融服务向线上服务、平台服务转型发展,提高流通效率。

依托我省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园区,打造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体验展示、物流售后服务、品牌推广及行情监测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重要商品服务平台。

培育多样化细分领域服务平台

聚焦新兴消费等领域,引导产业要素和市场整合,为城乡居民提供快速、精准、多样化服务。支持平台型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打造“工具+社区+电商服务+数字营销”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移动终端服务平台发展成为个性化、精准化社交平台。

支持打造集创意设计、科技研发、采购交易、展览展示、时尚消费、品牌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消费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

健全平台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应用服务体系,推动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深化应用。增强政府投资的公共应用平台、重点行业应用平台等服务能力,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数据、一数据一平台、一平台一龙头”的发展格局。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基于大数据开放公共平台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鼓励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建设行业性数据资源平台。引入、培育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企业,鼓励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融合应用。

拓展提升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建立商务诚信档案,健全平台诚信征信和信用评价制度。完善金融领域平台建设,推动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成立平台经济行业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重点平台安全防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三、保障措施

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推动平台经济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工作,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分级协调、跟踪服务,实施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好国家对我省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更多针对性扶持措施,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支持有优势、有潜力的平台企业做大做强。要着力在鼓励政策、市场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对平台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重点扶持。落实好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引进一批新的平台经济总部企业,设立一批平台经济职能总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内外平台经济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支持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我省未上市平台经济企业。推动省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为平台初创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平台经济特点,探索开展基于企业信用的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鼓励申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支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买全球、卖全球”的供应链平台企业,进一步提供口岸通关、税务等便利。

开展示范创新

加强示范引领,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引领带动力强的平台经济示范项目。开展政策创新试点,支持莆田等平台经济活跃地区创建平台经济示范区,在要素整合、科技支撑、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创新招商方式,以相关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为重点,推进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应用场景提供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

促进健康发展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监测,有效防控风险,依法落实平台经营者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依法依规经营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进平台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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