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9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开发园区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去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国家级开发区(5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9家):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
去筹的省级开发区(4家):海安高新区、如皋高新区、市北高新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去筹的省级开发区实行分档计分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新开工项目、新竣工项目、项目转化达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加减分五项内容:
(一)新开工项目(43分)
1.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分)
(1)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8分);崇川开发区、如皋高新区(3分);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5分);其他开发区(10分)。
(2)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
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如皋高新区(4分);海门工业园区(8分);其他开发区(3分)
(3)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只对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如皋高新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
崇川开发区、如皋高新区(6分);港闸开发区(4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分)。
2.重特大项目(30分)
(1)新开工重特大项目(17分)
新开工重特大项目数目标完成率4分;当年新开工重特大项目规模质量13分。
(2)续建重特大项目(13分)
续建重特大项目设备投资完成额。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3分);其他开发区(4分)。
续建重特大项目投资完成率。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10分);其他开发区(9分)。
(二)新竣工项目(12分)
1.新竣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4分);其他开发区(8分)。
2.新竣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
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8分);其他开发区(4分)。
(三)项目转化达产(30分)
转化达产率17分;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13分。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15分)
主导产业项目集聚度8分,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7分。
(五)加减分项(10分)
盘活存量7分;重大外资项目2分;新增国家级平台1分。
三、评分办法
考评采取百分制及加减分法。
(一)新开工项目(43分)
1.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分)
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1)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区(1分);港闸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2分);其他开发园区(3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含60%,下同)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目标完成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5分);崇川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区(2分);港闸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3分);其他开发园区(7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
(1)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区(2分);海门工业园区(4分);其他开发园区(1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投资目标完成率。海门工业园区(4分);其他开发园区(2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
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数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区(6分);港闸经济开发区(4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重特大项目(30分)
(1)新开工重特大项目(17分)
新开工重特大项目数目标完成率(4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5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5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当年新开工重特大项目规模质量(13分)
每新增一个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0~20亿元(含下限10亿元,下同)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1分;每新增一个20~30亿元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2.5分;每新增一个30~50亿元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5分;每新增一个50亿元以上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7分;每新增一个100亿元以上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13分。每个重特大项目得分根据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比率乘以项目规模分值。根据各开发园区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1分,其他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对认定的新开工重特大项目,按项目计划总投资进行排名,进入前20名项目完成投资额最多的开发园区得2分,其他开发园区按完成投资额比值得分。
新开工重特大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3”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2)续建重特大项目(13分)
续建重特大项目设备投资完成额。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3分);其他开发园区(4分)。按项目新增设备投资完成额进行排名,最高的开发园区得相应分值的满分,其他按照相应分值的比值得分。
续建重特大项目投资完成率。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10分);其他开发园区(9分)。按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比率进行排名,最高的开发园区得相应分值的满分,其他按照相应分值的比值得分。
(二)新竣工项目(12分)
1.前三年新开工工业项目竣工率。每个开发园区以全年项目竣工率60%为目标,季度考评时一、二、三季度分别设定竣工率目标为15%、30%、45%。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3分), 其他开发园区(7分)。
计分方法分基本分(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基本分为2分,其他开发园区基本分为6分)和项目竣工率排名得分(1分)。
基本分计分方法为:完成序时目标竣工率的开发园区得基本分,每低于5%,扣0.5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排名得分计分方法为:按项目竣工率对所有开发园区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2.工业竣工项目设备投资比率(2分)
计分方法为:按当期竣工项目设备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按比值得分。
3.前三年新开工服务业项目竣工率。每个开发园区以全年项目竣工率60%为目标,季度考评时一、二、三季度分别设定竣工率目标为15%、30%、45%。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7分),其他开发园区(3分)。
计分方法分基本分(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如皋高新区基本分为6分,其他开发园区基本分为2分)和项目竣工率排名得分(1分)。
基本分计分方法为:完成序时目标竣工率的开发园区得基本分,每低于5%,扣0.5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排名得分计分方法为:按项目竣工率对所有开发园区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三)项目转化达产(30分)
1.转化达产率(17分)
转化达产率=转化达产项目数/转化达产项目基数
转化达产项目基数包括前三年认定的未转化达产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对各开发园区转化达产率进行排名,最高的得该项满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2.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13分)
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转化达产项目净增应税销售收入/转化达产项目数
对各开发园区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进行排名,最高的得该项满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15分)
1.主导产业项目个数占比(4分)。按当年主导产业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各开发园区亿元以上项目个数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2.主导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比(4分)。按当年新开工主导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各开发园区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额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3.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3分)。按当年新兴产业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各开发园区亿元以上项目个数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4.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比(4分)。按当年新开工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各开发园区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额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分,其他按比值得分。
(五)加减分项(10分)
1.盘活存量(7分)
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重大外资项目(2分)
按重大外资项目标准计算各开发园区当期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3.新增国家级平台(1分)
新获批一个国家级平台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所有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须坚守政策底线、环保底线,如有违反,一个项目扣1分。各开发园区对项目完成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严禁弄虚作假,如在考评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扣1分。
四、考评实施
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工作。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负责前道审核。南通市税务局、南通海关等部门负责相关专项审核。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形成考评结果后,报市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按季度对各开发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排名;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
(二)对季度考评排名第1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2名的省级开发区,分别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季度先进开发区流动红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参与授旗。
(三)对年度考评得分排名第1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2名的省级开发区,分别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年度先进开发区”称号。
(四)4家去筹的省级开发区不参与授旗、评先,参加模拟考核。
(五)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与各开发园区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开发园区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对年度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排名最后1名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2年考评排名最后1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六、相关说明
(一)亿元以上新开工产业项目认定办法
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设备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开工标准为项目建至正负零;无土建内容的项目,纯设备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包含工业标准厂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
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认定办法: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是指新开工的计划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的服务业项目(物流、旅游、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特色服务业项目等)。物流项目一次性开工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有4000万元以上的设备投入,新建项目须落户在物流园区内,开工标准为项目建至正负零。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旅游或文化资源、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住宿设施的乡村旅游项目,开工标准为新建成营业客房数量达到50间以上、领取“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民宿证),以及规模大、具有旅游特色资源、民资占比高、当年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的重特大旅游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纳入服务业项目考评。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特色服务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
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认定办法:当年缴纳社保人数新达到100人的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包括数据应用、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数字文化、环境服务等),其中高层次人才(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税)比例不少于20%,全年连续缴纳个税和“五险一金”达到6个月以上的,视同为1个亿元项目。此项只对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当年缴纳社保人数新达到500人的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视同1个10亿元项目,此项对全市考评。
(二)亿元以上竣工产业项目认定办法
2016、2017年开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主体厂房竣工,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2000万元;纯设备投入项目,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5000万元。
2018年开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主体厂房竣工,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4000万元;纯设备投入项目,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5000万元。
2019年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认定办法与2018年开工的工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相同。
2016、2017年开工的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建筑物竣工,外装修完成,设备安装完成;纯设备投入项目,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2000万元。
2018年开工的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建筑物竣工,外装修完成,设备安装完成,亿元服务业项目最终认定实际完成投资须达8000万元以上。
2019年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认定办法与2018年开工的服务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相同。
工业、服务业竣工项目均须提供产品或营业收入纳税凭证。
(三)项目转化达产认定办法
项目转化达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认定竣工;(2)符合规模企业标准;(3)产出率≥60%。
符合规模企业标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按照标准实际进入规模企业名录的项目;二是原规模企业实施的项目,因项目实施新增销售达到规上标准。
产出率=项目应税销售收入净增量/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应税销售收入使用税务部门数据,且工业项目实缴增值税税金(含免抵税额)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8%,服务业项目不低于0.2%。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认定办法
根据《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办发〔2017〕108号)文件,鼓励支持开发园区从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找准“3+3+N”先进制造业体系中的产业定位,重点打造1个主导产业,扶持壮大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各开发园区自行申报、市有关部门确认1个主导产业、1个新兴产业(详见附件2),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符合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目录的予以认定。
(五)项目评分操作
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和投资目标完成率、新竣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新增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单体工业项目、主导产业项目集聚度、盘活存量,由市工信局会同市统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个数和投资目标完成率、数据应用和科技研发型项目个数、新竣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个数、新增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单体服务业项目,由市发改委分别会同市科技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项目转化达产考评由市统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和重大外资项目由市商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国家级平台由市科技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加减分项中盘活存量加分项目实行半年度考评,其余指标实行年度考评。
海门工业园区产业项目建设考评得分按70%计入总分,个性化考评得分按30%计入总分。通州湾经济开发区产业项目建设考评得分按50%计入总分,个性化考评得分按5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