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嘉定工匠”为引领的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总要求,结合国家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迎接2021年世界第46届技能大赛在上海举办,加快构建高端引领、规模合理、整体推进的多层次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嘉定区关于开展技能人才激励试点工作的有关意见》(嘉府发[2017]39号),现就开展以“嘉定工匠”为引领的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牢牢把握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紧紧围绕嘉定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培养选树一批具有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高超技艺,追求完美、创造极致的职业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的高技能人才“嘉定工匠”,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智力支撑和舆论引领。
二、目标任务
自2018年起,每年选树一定数量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其中“嘉定工匠”不超过5名、技能标兵不超过5名、技术能手不超过10名,并设立“嘉定工匠”终身成就奖。通过充分发挥“嘉定工匠”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职工岗位责任感、职业荣誉感、企业归属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嘉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对象范围
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面向全区各行各业的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中的以汽车特强产业为主体的高端制造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高科技产业,以及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集成电路和物联网、高端医疗设备和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的“两高四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优势行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技能等级等条件限制。
四、评选条件
有技术、有能力、有专长、有事业、有品格的五有“嘉定工匠”,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又系工会会员或由区人社局推荐的其他相关单位的技能人才,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或成果转化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对标上海处于一流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高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及获得授权专利,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领域引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及所获专利。
对于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涌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高级项目第一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以及“金牌教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
对于深植嘉定本地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广泛认同的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军人物和历届“嘉定工匠”,视情授予“嘉定工匠”终身成就奖荣誉称号。
已获得过“嘉定工匠”、“嘉定技能标兵”、“嘉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近五年内有违法违纪处罚记录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动员。结合每年实际,部署开展年度高技能人才“嘉定工匠”选树工作,并通过各级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发动。
(二)推荐初审。可选择单位推荐、社团推荐和个人自荐等途径报名,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推荐单位及相关街镇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审核审定。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中审定、公示公告等环节,做好申报的把关、审核等工作。区技能人才激励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选树工作办公室讨论审核入选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
(四)奖励办法
荣获“嘉定工匠”终身成就奖、“嘉定工匠”、“嘉定技能标兵”、“嘉定技术能手”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将由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0元、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在编人员除外)。一次性奖励额度可随经济发展作适当调整。
鼓励荣获“嘉定工匠”、“嘉定技能标兵”、“嘉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申报相应的创新工作室,由区政府授牌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工作资助100000元、50000元和30000元。
对荣获“嘉定工匠”、“嘉定技能标兵”、“嘉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工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上海市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技能人才激励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动,下设选树工作办公室,负责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各系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发掘、推荐、宣传等工作。
(二)加大培育力度。各单位要注重对高技能人才的再培育、再锻炼和再提升,通过信息化、多样化手段,为其搭建并提供各类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技能、提升素质、培训锻炼和研修深造的机会,探索跨单位、跨行业、跨系统等多种渠道,让高技能人才拥有更高的境界、更宽的视野、更博大的胸怀,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增强综合服务。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服务综合保障。荣获“嘉定工匠”终身成就奖和“嘉定工匠”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嘉定精英人才卡金卡服务,荣获“嘉定技能标兵”和“嘉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嘉定精英人才卡银卡服务。同时,结合本区实际,可申请享受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等相关服务。
(四)强化宣传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党、团活动日、重大节日前或组织重大活动时,召开学习先进典型座谈会、报告会;利用各类网站、电视、展览、宣传栏及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向社会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形象,广泛宣传“嘉定工匠”精神,增强典型的社会影响力。
(五)发挥引领作用。传承“教化嘉定”优良传统,推动所在单位建立工作室或技能分享会、技艺研习班、研讨会、演讲报告等多种形式,将其个人技能、技艺以及心路历程、成长故事、感人事迹等与广大职工共同分享,依托“嘉定工匠”的示范引领,积极探索新时代下的现代学徒制度。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有效期5年。
附件:关于开展以“嘉定工匠”为引领的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工作的有关说明
附件
关于开展以“嘉定工匠”为引领的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关于审核审定工作的有关说明
1.审核审定工作程序
区技能人才激励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选树工作办公室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中审定、公示公告等环节,做好申报的把关、审核等工作。
资格审核。选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委办局专业同志组成专家评审团,组织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投票产生候选名单及奖励等次,并提出初步意见。
集中审定。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基础,选树工作办公室对专家评审提出的候选名单及奖励等次初步意见进行审核评估、综合平衡,确定入选候选人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公示公告。向社会公示入选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向社会公告最终入选人名单,广泛宣传“嘉定工匠”精神。
2.评选工作要求
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建专家评审团,评审团成员必须正确掌握有关方针、政策和评选原则,遵守有关公正性和保密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实事求是。评选过程实行民主集中制,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至少保证专家组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出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评选结论。评选结论须获过半数及以上同意。选树工作办公室在作出评选结论时应充分考虑专家的意见。
二、关于创新工作室资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说明
创新工作室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加强“嘉定工匠”、“嘉定技能标兵”、“嘉定技术能手”团队建设,如资助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及其它相关工作经费等。
1.所在单位要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应。
2.选树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创新工作室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不当,或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追回已提供的资助资金。
3.创新工作室资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