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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2019-04-10

原标题:《关于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加快物流资源集聚,做大做强物流企业,优化物流发展环境,增强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速度、效益和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指示精神。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全文共10条。

第一条提出了对引进和本地培育的无车承运人平台企业的奖励措施。

第二条提出了鼓励本地纳税,加强本地企业纳税指导,对本地企业增值税增量给予奖励的措施。

第三条提出了对引进优质物流企业的配套奖励措施,以及对企业入园孵化培育的奖励措施。

第四条提出了鼓励企业购置车辆和固定资产的奖励措施。

第五条提出了提高快递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

第六条提出了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营业收入上规模的奖励措施。

第七条提出了鼓励物流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强化协作的奖励措施。

第八条明确了支持国际物流发展的服务举措。

第九条提出了对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金融物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模式创新的奖励措施。

第十条及附则条款,对资金使用、用地保障、金融支持予以规定。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可参照执行。

2.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暂定执行期1年,期满后再另行修订。

3.原《金华市区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扶持意见》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联系方式:0579-8249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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