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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19-04-12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十条政策措施》《雅安市支持培育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背景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将现代服务业作为五大千亿产业之一,列入全市“1485”发展战略。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到202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服务业提升年”,4月9日,雅安市服务业发展大会顺利召开。这是雅安历史上首次专题召开的服务业发展大会,我市一直没有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按照邹瑾市长批示“会前要有硬措施出台”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8〕14号)等精神,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目的

近年来,雅安市现代服务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三产“尖兵”作用初现,是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产业。但在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的宏观形势下,作为我市“尖兵”的服务业,发展潜力还未充分挖掘,发展动力还未充分激活,发展空间还需深度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结构不合理、重大项目支撑不足、服务业企业弱小散等问题仍需着力提升解决。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条:鼓励企业升规上限,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经营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2条:鼓励集中管理结算。

3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设立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

4条:鼓励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列入国家、省级、市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集聚区管理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一次性奖励。

5条: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发展。对成功申报省级服务业“三百工程”且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项目、品牌),给予奖补;在本市新注册的上年度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全国500强企业总部、民营500强企业总部(在华区域总部)的企业,和在本市注册并达到“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物流企业100强”的企业,项目开工后进行奖励;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奖补。

6条: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7条: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8条: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包括支持电子商务、支持新建、升级改造成为智慧菜市场的农贸市场。

9条:支持人才引进与培训。

10条:认真落实扶持奖励资金。

四、补助对象

本实施意见扶持对象是指在雅安市区范围内(包括各县区)注册和纳税的电子商务、物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重点企业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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