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核心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与产业化奖补办法
2019-04-12
该奖补办法共有11条,明确了奖励资金来源及用途、奖励条件、奖励额度、评审管理等内容。
1、奖励资金来源及用途。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对核心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与产业化项目给予奖励。
2、奖励条件。核心专利技术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技术创新程度高,对解决该技术领域的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具有核心作用,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为发明专利,并以该专利为核心形成专利池,形成的外围专利不少于5件;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其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提升作用,年形成专利产品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无专利权属纠纷和无效宣告纠纷,专利申报文本质量高,专利法律稳定性强;专利所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专利创造能力强,保护措施得力。
3、奖励内容。对确定的核心专利技术项目给予以下奖励: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专利转化实施和产业化;优先推荐申报省专利奖,优先评选市专利奖;该专利发明人优先评选市优秀发明人,优先推荐申报省以上各类重大人才工程;优先享受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政策;优先享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支持;优先推荐列入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省专利运营立项范围。
该奖补办法还规定了奖励的申报、提交材料、评审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