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商城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
2019-04-12
一、对服务临沂商城的物流企业,本年度取得国家3A、4A、5A级评定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7万元一次性奖励;本年度取得山东省三星、四星、五星级评定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服务临沂商城的物流园区,本年度取得山东省二级、三级评定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本年度获得国家部委和山东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商贸物流企业和园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服务临沂商城的本地物流信息平台,在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跟踪追溯、大数据支持等功能进行提升拓展的,给予本年度新增相关投入总额20%的补助,单个平台不超过20万元;对新落户、辐射范围广、物流公司认可的高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具备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跟踪追溯、大数据支持等功能,给予本年度相关投入总额30%的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物流园区依托自身优势完善提升服务功能,对物流园区提升仓储、信息服务、物流金融等功能且新增投入20%的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
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对服务临沂商城的快递物流企业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入(不包含土地费用)超过100万元及以上,给予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入5%的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
五、对本年度新建符合临沂商城规划、服务临沂商城且能正常运营的标准化仓储,参照《通用仓库等级》、《仓储服务质量》等国家标准,达到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标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积极利用电商物流产业引导基金对有利于商场物流转型升级的优秀项目、重点项目进行引导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