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破解农业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生态宜居中心区、激发农村活力的重要手段。为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推进全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工业化理念经营农业、以市场化理念引领农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种养加”“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的“三链重构”,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放大我区都市、绿色、现代农业优势,打造农业产业化升级版,实现全区农业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推动我区农业在更多领域走在省、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培植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做强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发展多元化农业“新六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通过试点示范,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新六产”。——坚持兴农富农,共建共享。把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任务目标到2020年,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农业“新六产”新型业态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积极争创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区,在全区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镇、村创建活动,力争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村20个,培育产业链条完整、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明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50家。
二、全方位发展农业“新六产”
(一)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突出河东中心城中心区定位,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都市体验农业。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为主阵地,以打造永不落幕的农博会为目标,积极对接省、市农业部门,高标准、高规格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临沂现代农业博览园,打造现代农业展示应用基地、现代农业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和观光旅游农业目的地。按照打造4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将凤凰欢乐大世界、正直汽车主题公园、琅琊园、假日农夫等项目整合打包,积极争创4A级旅游景区。同时,继续举办海棠节、草莓节、稻花节、紫薇文化艺术节、盆景书画展等特色农业节会活动,提升河东都市农业知名度。(农高区、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等负责)
(二)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立足农业废弃物和加工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创新养殖、瑞泽农业为主体,深入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创建活动,规模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通过构建产业上下游有机关联、“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先进农产品加工技术,对加工副产物进行梯次利用,生产各类精深加工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广应用环保技术,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实现加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开发办、河东环保分局等负责)
(三)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打造农业发展新亮点,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以奥正农业、立晨农庄等为基础打造体验型业态,通过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发展体验式、娱乐式创意农业,打造“农业嘉年华”。依托优势景观资源和乡村文化底蕴,推出一批农事体验庄园、中医养生基地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科技、观光休闲、采摘、民俗、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开发办、区环保局、区旅游局等负责)
(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以临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加强“产学研”对接,引进中科院技术转移中心、市农科院、市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落户河东农高区,形成“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打造全市农业技术新高地“沂蒙智谷”。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企业、农户与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的对接,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经营模式。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区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全链条标准体系,构建区镇村三级监管追溯平台,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农高区、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区食药监局等负责)
三、培育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
(一)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支持粮食、蔬菜、畜禽等领域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鼓励家庭农场办理市场注册登记。积极组织家庭农场开展区级示范场创建活动,支持家庭农场争创国家、省、市级示范场。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贮藏、直销,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到2020年,全区家庭农场达到400家,培育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00余家。(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二)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支持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专业联合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带动发展专业化生产,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加工流通。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农产品储藏、运销及产地初加工;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争创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和创办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区发展农民合作社1500家,建立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发展名录,培育国家、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余家。(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等负责)
(三)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实施龙头企业壮大工程,开展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家,龙头企业产值突破200亿元。(区农业局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借鉴金丰公社模式,在我区成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开展土地托管,为农民提供“种、管、收”全产业链服务。充分发挥区农技推广联盟、河东草莓协会、河东稻米协会等农业协会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对接中国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现代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组建集科教、产学研于一体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联盟,把农业新品种、新成果运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粮食、供销、农机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农机局、区粮食局、区供销社等负责)
四、做优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休闲宜游的农业产业特色小镇。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相结合,加快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的创业创新,到2022年全区培育一批特色产业明显、功能齐全的农业“新六产”特色小镇。(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等负责)(二)加快推进“三园一体”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三园一体”建设。以园区化引领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入园创业就业等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按照模式先进、特色鲜明、产业聚集、国内领先的目标进行规划,打造沿沭河、汤河沿线为聚集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立足我区优势特色,合理布局,发展稻米、蔬菜等主导产业,吸引市场、资本、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的聚集,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文化、休闲价值,实现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各镇街要立足特色产业,规划建设1-2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导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奥正田园综合体,要以点带面,推动田园综合体工作开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田园综合体1处,每个镇街打造1个模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区农业局、区农业开发办、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紧紧围绕生态宜居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升级工程,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农村“五化”“六有”“七改”工程,弘扬特色乡土文化,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致力于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区长期保留村全部完成“硬化+改厕”项目建设,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70%,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构建美丽乡村管理长效机制,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区委农工办、区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一)推进多方式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联合与协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国土分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社等负责)
(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河东国土资源分局等负责)
(三)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规范涉农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保障。(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河东国土资源分局等负责)
六、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一)强化财政支持。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发展农业“新六产”倾斜。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六产”发展项目。建立区级政府优先扶持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在区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总框架内设立农业“新六产”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与机构和境内外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要求,统筹安排省、市各级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主体,在全区开展“十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活动,对获得以上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并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展会,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企业展位费用分别给予30%和50%的补助,国内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国际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经信局等负责)
(二)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对自主研发、人才引进等给予资金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企业资金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当年成功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企业资金20万元(已享受省市补助的企业不重复补助),按省市要求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省市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获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等负责)
(三)支持品牌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打造一批代表河东的知名农业“新六产”品牌。对新获得的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已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进行复查换证和续展的,每个分别奖励0.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给予2万元奖励。企业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获相应提名奖的减半奖励;企业产品当年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或企业注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企业资金30万元、10万元;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对企业主创团队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参与相应标准制定的,减半奖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四)建强人才队伍。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人,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进行轮训,加强农村专业人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企业负责人培训、轮训、考察学习制度,加大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家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管理能力。(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五)创新金融服务。健全完善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评级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与产品,扩大涉农信贷规模和农村基础金融服务面。引导支持工商资本参与农业“新六产”,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支持涉农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对首次加入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交易活动,且已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协议的涉农企业,按平台收取费用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板市场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在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区金融办、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河东区国税局、河东地税分局等负责)
七、建立农业“新六产”发展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商务局、旅游局、经信局、农业开发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领导小组。区农业局为产业牵头部门,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并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区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新六产”发展、农业“新六产”特色小镇试点,鼓励各镇街(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总结农业“新六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带动全区农业“新六产”快速发展。(各镇街、经开区、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新六产”的重要意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农业“新六产”发展模式。要强化主体责任,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新六产”集聚。将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作为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举措,加大考核力度。“新六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每月调度并通报各镇街(经开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现场观摩,并对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镇街给予通报表彰。(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