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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2019-04-1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8〕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67号)要求,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合理配置医养健康产业资源,大力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促进医养健康产业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和《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区工作指南(试点)》以及《烟台市关于编制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烟医养组办〔2018〕23号),结合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居民健康养老需求,制定《莱山区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

一、发展现状

莱山区为烟台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烟台市的中心城区,是烟台市的行政、文化、教育和体育中心。至2017年底,莱山区户籍人口22.24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44977人,约占全区人口的20.2%,广大老年群众对健康养老的服务需求日益强劲。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莱山区目前有医养结合机构5所,医养结合床位3035张。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康养一体化服务,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中医馆。所有二级医院和中医医院均成立老年病科或治未病科。

二、主要问题

莱山区医养结合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半年后才能申请医保,床护比例和医护比例失衡问题突出,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存在融资困难和资金压力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医养产业资源相对不足。莱山区无烟台市级及以上医养结合重点项目,现有项目层次较低,服务水平不高,远远不能满足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能充分发挥莱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优势。

(二)医养健康相关政策缺乏。医养结合机构申请医保程序复杂,时间长,医养结合机构前期面临很大资金压力。医养结合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莱山区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瓶颈。

三、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医养结合、统筹发展,坚持保障基本、分类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健康山东建设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医养健康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加快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到2018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90%以上的取得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建成8个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床位达到3500张以上。培育1个市级以上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市级以上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个市级以上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到2020年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建成16个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床位达到4700张以上。

到2022年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全面覆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推广。

四、重点任务

(一)居家及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1.积极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8年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争取在2020年实现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优先满足老年人签约服务需求。

2.加强老年人疾病防控工作,普及健康养老知识,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注重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和老年痴呆症、抑郁症等筛查和规范治疗。2018年继续为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2020年完成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置、服务动能和运行管理五个方面争取在2022年实现标准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2018年解甲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4.打造一站式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好莱山区89000民生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莱山区70岁以上、失能、独居、空巢老人为重点,逐步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5.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支持莱山区清檬养老服务公司向社区医养服务机构方向发展。

(二)机构医养结合服务

1.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1)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专科专病建设。鼓励支持烟台光华医院发挥优质医疗资源优势,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区内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并加强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护理特色科室建设。

(2)加强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2018年烟台茽和堂血管病中医医院开展养老服务。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2018年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2020年渤海制药中医药产业园建设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2022年莱山区解甲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茽和堂血管病中医医院建设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3)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配套完善、能够满足病人和陪护人员各方面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山东文登整骨烟台医院2018年投入使用,烟台国际医学肿瘤中心2018年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竣工。支持引导山东文登整骨烟台医院和烟台国际医学肿瘤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优先予以审批并不受区域医疗规划限制,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由注册改为备案。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18年计划征地60余亩,筹建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400张的老年康复医院,面向院内和社会提供医疗、老年病治疗、康复理疗服务,预计2020年完工。烟台秀林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康复医疗中心争取2018年营业。烟台莱山清泉康复医院2018年完成审批工作。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要提供医疗服务。

3.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

(1)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2018年圣恩养老院与黄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瑞养老院与院格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开展医康养一体化服务。2018年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和院格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日间照料中心;2020年滨海路街道和初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等服务。

4.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支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5.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

(三)医养健康产业

1.全力推动医养健康大项目建设。以“烟台国家级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创建为契机,依托全区良好的医药健康产业基础和载体优势,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强力招商引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医药健康产业相关企业聚集发展,力争2020年实现打造百亿级健康医疗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重点实施三大项目。

(1)东方海洋精准医疗产业园。总投资20亿元,占地面积500亩,主要集精准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技术交流与服务、技术孵化为一体的功能性科技园区。着力打造艾维可生物、质谱生物、精准基因科技、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四大公司。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成为目前国内设计规模最大、技术前沿、功能齐全的精准医疗科技园区。

(2)绿叶国际健康城。总投资33亿元,占地面积127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老年康复医学中心、康护职业学院、老年看护院、康复疗养院、监护型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等,是集养生、医疗、康复、照料、教育、休闲于一体,生活舒适、设施先进、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型医养结合机构。全部建成后,可容纳老人1万人以上,为2000名失能或半失能老人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到2020年,完成一期建设。

(3)渤海制药中医药产业园。总投资18.4亿元,占地面积38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药物研究院、制药厂房、办公及仓储、配套设施等。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成为融中医文化、养生文化、休闲文化于一体,全方位展现中医药科研、物流、养生、医疗保健等民族瑰宝的中医药产业集群。

2.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智慧化医养结合

(1)推广智能化医养监测设备。推广使用社区、家庭和老年人的血压、血糖、心电等常用智能检测设备、紧急呼叫监控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2018年迎春佳苑社区打造成为市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鼓励支持汇通佳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云天电子等企业加快研发老年人监测设备,2018年建设成为市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2)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智慧化。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专科问诊、预约挂号、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康复指导、关怀照料等一系列健康管理服务。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发挥智能化养老资源优势,2018年建设成为市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3.推进健康养老多业态融合发展

(1)与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相结合

扶持和培育医药健康产业,重点支持乐康金岳医疗产业综合基地、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和渤海制药中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扶持润中药业、质谱生物科技、烟台艾维可、山东卓越生物等重点医药企业发展,争取早日投产和扩大生产。大力引进医药研发、生产、仓储物流企业,鼓励神州医药、立健药店等企业做大做强。

(2)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

发展养生养老休闲旅游项目。加快推进烟台植物园、海昌渔人码头、凤凰山公园、朱雀山旅游生态度假区等景区与养老产业结合,依托渤海制药中医药文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旅游示范养老基地,推动建设解甲庄街道、院格庄街道生态旅游、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健康街道。

(3)与体育产业发展相结合

将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开展老年人运动项目。组织开展体育健身。定期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培训讲座和健身指导咨询等,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

(4)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

积极实施文化惠老政策。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保障措施

(一)社会保险保障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2.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扩大险种覆盖范围。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二)财政税收保障

1.争取市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向莱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医养结合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平台。

2.健全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建立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通过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住院护理保险,49周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参保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

3.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扶持力度。积极落实省提高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20%,市级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提高至现有标准的150%,“以奖代补”补助标准提高至现有标准的200%等优惠政策。医疗卫生机构创办的养老机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政策。

(三)土地使用保障

1.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求,将医疗、养老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纳入区级城市总体规划中。新规划建设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在周边相应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

2.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用地设定为医卫慈善用地。对依法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医养结合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进行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3.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其服务设施用地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同意变更为营利性的,其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原则上以租赁方式为主。土地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如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先租赁后出让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4.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变更。在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在建、已建商品住房改造用于医养结合项目的,符合划拨条件的可重新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核发划拨用地决定书。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使用社区相关房屋和设施设备开办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产权单位,给予无偿或低偿使用。

(四)融资支持保障

鼓励金融与产业资本积极参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不断加大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企业在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市场等方式融资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补助。

(五)行政许可保障

提高审批效率,打造“无障碍审批通道”。对于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民政、卫计、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各类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申请消防等部门验审相关设施设备时要优先验审。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区民政局优先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六)人才队伍保障

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快培养全科医师队伍。落实省级补助政策,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完善人才使用政策,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急需医养结合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比例限制进行招聘。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医养结合工作,研究完善扶持政策,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编制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落实医养结合工作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医养结合扶持项目、资金、政策落户我区。区卫计局负责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将医养结合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做好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工作,督导相关扶持政策落实。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督局负责加快医药产业培育,支持企业开发老年人服务产品。区教体局负责加快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运动。区经信局负责加快培育老年人医药生产企业,引导企业开发老年人用药、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智慧养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负责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投入,保障医养结合所需经费。区人社局负责落实医疗保险保障和人才培养引进各项政策措施。区国土分局负责土地使用保障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区文新局负责做好医养结合文化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医养结合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优惠政策落实和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区科技局负责引导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区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和康复指导工作。区金融办负责帮助医养结合机构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医养结合工作及扶持政策,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动态评估,将工作成效纳入典范之区建设综合考核办法。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医养结合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本规划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0日。

[img width="591" height="1" src="file:///C:\Users\zxq17\AppData\Local\Temp\ksohtml21884\wps3.png"]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印发[img width="591" height="1" src="file:///C:\Users\zxq17\AppData\Local\Temp\ksohtml21884\wps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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