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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9-04-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全区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更快提升,加速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

1、加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交通装备、机械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设备改造。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在审批立项、环评、融资、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促进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加快刁镇新材料产业园规范提升,通过省级标准化园区认定。实施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加快化工企业入园发展。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着力提升新兴产业在全区工业中的比重和水平。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补齐和完善新兴产业链条,争取用3-5年时间加快培育形成全区新的支柱型产业。

3、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安全、环保、节能、土地、质效等综合标准体系并逐步加严,按照“主动退出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分类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发展空间。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通过兼并重组、改造转产、清产合资、破产重整等方式,引导企业主动压减、淘汰产能和转型转产发展。加强执法监管,坚决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产能。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生产项目。

4、加大招商引资和本土企业扶持力度。抢抓撤市设区历史机遇,大力推动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势企业和项目到我区投资兴业。按照“分类培育、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行业抓龙头、分级抓骨干”的办法,支持本土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在每个行业,重点培植5至10家规模大、带动强的行业龙头。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为标杆,深化“专精特新”和“一企业一技术”工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细分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对招商引资和境内企业新上产业类项目,根据项目规模质量、综合效益等组织评审,对优质项目在土地使用上优先保障、在资金上优先扶持、在基金平台上优先支持、在政策上优先倾斜,为优质项目快建设、快达效创造良好条件。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

1、倾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四新项目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加大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土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鼓励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及转让。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国家注册,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不断积聚品牌优势。

2、促进产学研合作。搭建政府主导、企业及社会参与的“高校科研院所与章丘区人才和技术及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高校人才智力、技术及仪器设备的资源优势,完善扶持方式,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合作,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共同投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积极促进军民技术创新资源共享、联合攻关。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国内外著名企业和院校来我区设立研发机构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促进企业开展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对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章丘设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给予资助。对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新产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成立“章丘区高技能人才交流培养服务中心”,为我区企业与驻地高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牵线搭桥。

3、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按照我区《关于集聚百脉英才引领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对于技术研发能力强、项目价值高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级及对企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给予政府津贴、项目支持经费、配套资金、居住落户等扶持政策;对于创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项目评审层次,给予启动资金、创业场所、融资贷款、财政奖励等扶持政策。对主导产业领导人才(团队),每年组织评选认定,给予资金扶持。积极落实“人才安居”工程,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三、深入推动两化融合

1、推动制造过程智能化。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快实现工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依托我区制造业基础,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选择基础较好的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加快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逐步普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优化研发设计流程,加快构建网络化、协同化的工业研发设计体系。

2、加速构建“互联网+协同制造”新模式。鼓励重点企业设立在线工业设计中心,推动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平台,开展以个性化定制和网络协同开放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发展异地协同设计、网络众包、云制造等网络化、协同化制造模式。同时,瞄准物联网产业发展趋势,鼓励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示范应用,支持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服务集成等企业及科研单位深入合作,加快物联网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

四、完善园区载体功能

1、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按照省级园区的标准,规划建设济东智造新城、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示范园等21个特色园区,提升各类特色园区承载能力。充分考虑特殊企业、特殊设备、特殊项目的需求,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采取可租可售灵活方式满足企业不同发展层次要求。坚持“多规合一”规划理念,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规划,配套完善公寓、餐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并预留改造提升空间。制定完善企业入园标准,落实奖励补助政策,对入园企业的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开辟绿色通道,集中高效办理,加快提高产业集中度、关联度和亩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

2、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规定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妥善处理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高成长型企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交通装备、机械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其用地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的土地出让底价出让。工业项目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价格整体下调25%左右。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用地指标优先支持实体经济项目需求。对重点项目、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在用地规模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探索工业地产运营模式,鼓励企业集约集聚发展。逐步实行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出让等多元化供地方式,降低用地集约项目土地费用。

五、优化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容缺受理”等制度,实施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审评价制度,推行投资建设领域“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现全流程联审联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全程电子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政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加快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实施“零跑腿”“只跑一次”和“你不跑我来跑”事项清单制度,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集资、信贷欺诈等行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构建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切实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2、强化金融税收支持。创新质押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动产质押融资,及时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加大产业基金扶持,以山东明水国开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依托,与国内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大力扶持新兴产业,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府性基金免征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各级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改制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改制企业承担的相关税费,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成长计划”,以规模以上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章丘企业家大学行”等培训活动,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人次,提升企业家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引导各行业协会规范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履行行业规划、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职能,不断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自身活力。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产业提升指挥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经信、发改、国土、环保、科技、财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形成企业与镇街、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有效沟通的制度化平台。

2、严格督导考核。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率先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机制创新,拿出更强措施,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形成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成立专门督导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破坏全区发展环境、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严肃问责。

3、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各级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支持企业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注意总结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推广我区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积极争取和落实上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加快实体经济发展20条(见附件),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原有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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