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19-04-2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科技局、税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隶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16〕29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更好地发挥对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对《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冀发改规〔2017〕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