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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北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

2019-04-25

今年4月1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两周年。两年来,湖北自贸试验区结合片区特色大胆探索,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在“放管服”改革、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4个领域形成了新一批12项改革试点经验。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省内复制推广这12项改革试点经验。

这些改革试点经验的主要做法是什么?近日,省自贸办对此进行了解读。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申请材料递减制度

宜昌片区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任务,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申请材料递减制度,以办好“一件事”为目的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申请、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极大提升行政相对人获得感。

主要做法:

(一)制定申请材料递减办法。宜昌片区印发《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申请材料递减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除工作确有必要外,原则上前置事项已经提交并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后置事项不再要求提交和审核;多个事项并联审批的,原则上经其中一个事项审核的申请材料,其他事项不再审核。

(二)编制申请材料精减清单。编制《申请材料精减清单》,对办理一件事涉及多个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合理精减,对对应的审批服务事项、精减材料、精减方式等予以明确。因工作需要,前置事项已经审核,后置事项仍需保留的申请材料,改由获得申请人授权的政务服务部门向前置部门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科学划分部门权责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审批部门对其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依法承担责任,并对其主管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前置事项已经审核的申请材料,后置事项主管部门不再审核,只作形式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合法性由前置事项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材料在多个审批部门之间传递复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负责文件传递的政务服务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

宜昌片区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任务,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切实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主要做法:

(一)建立自助服务事项清单。把一批办理频率高、办理时效要求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助政务服务办理项目清单。第一批将港澳台签注、发票认证、发票领用、发票验旧、个人所得税查询、申报增值税、社保查询、城乡养老保险费交款、打印个税证明、打印车船税证明、打印城乡医保证明、打印营业执照等12个事项纳入自助办理清单,并配置自助办理设备,实现出入境自助签注、发票自助认证及领用、自助办税、商事自助登记等。

(二)改造政务服务大厅。对片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升级,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非工作时间市民可刷身份证进入自助服务专区办理相关自助业务。

(三)布局专项服务点。目前,宜昌市已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商圈、社区、银行网点设立自助服务点6个,投放各类自助设备26台,重点地区日均办理业务80余人次。

互联网+智慧出入境

襄阳片区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任务,创新推出“互联网+智慧出入境”,依托支付宝APP平台,在“襄阳出入境”生活号中搭建网上预约、网上填表、网上缴费、网上查询、手机自拍出入境证件照等五项创新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主要做法:

(一)实现“网上预约”办理。改革前,申请人都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排队办理业务。改革后,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网约办证,网上预约办证由专人、专号、专窗受理,受理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实现“网上提交”表格。改革前,申请人必须到办证现场填写纸质表格或通过填表机填写。改革后,申请人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登陆填表程序,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后台审核通过后即显示“提交成功”。为配合网上填表,襄阳片区公安系统自主研发了自助填表取表机,已成功申报了外观和实用新型两项国家专利。申请人到现场凭身份证就可在自助取表机上直接打印已填好的申请表,减少了群众到办证窗口后再拿表填写的程序。

(三)实现“手机自拍”证件照片。改变以往“传统拍摄”方式,办证群众用手机登陆支付宝“办证照片”应用,随时随地进行自拍证件照,后台软件会智能完成抓取人脸、更换背景、裁剪人像、补光修正等处理,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后台,通过公安部加密检测平台进行检测,合格后生成条形码。检测通过的照片由互联网通过内外网安全交换平台进入公安网,出入境民警在受理申请时通过录入条形码即可直接调用自拍照片。此项功能属全国首创,可以让群众在家自由拍摄自己满意的照片上传,不必到现场等候照相排队。

(四)实现“扫码支付”缴费。改革前,申请人缴费需要经人工开发票再到银行现金缴纳费用,最后再将票据返回窗口。改革后,申请人直接用支付宝扫描办证回执上的条码,即可实现出入境证件费线上支付。证件费由支付宝进入财政专户,缴费信息通过接口回传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确认缴费,方便快捷,解决了办证高峰期收费窗口排长队的难题。

(五)实现“刷脸认证”查询。改革前,申请人无法查询办理进度。改革后,支付宝上加入了进度查询功能,申请人通过刷脸验证后进入,便可查询本人的办证进度及持证情况,在证件办理过程中即可查询证件号码。

海关汇总征税保函“银关通”

主要做法:

企业在办理海关汇总征税担保保函相关业务时,如果开出保函的商业银行已与海关总署的系统对接,通过保函数据电子传输,属地海关可以直接接收商业银行开具的汇总征税担保保函的电子数据,企业无需提交纸质保函。海关对担保信息在线开立、变更、备案、撤销,额度实时扣减和恢复。企业仅需在注册地海关一地备案,即可开通汇总征税总担保全国通用功能。

企业工程系列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双贯通”

宜昌片区围绕构建人才支撑系统的试点任务,推进企业工程系列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双贯通”改革,拓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大幅提升人才成长方面获得感。

主要做法:

(一)编制“双贯通”改革标准。宜昌市印发《宜昌片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双贯通”试点办法(试行)》,明确了改革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标准及程序,克服传统人才评价中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倾向,注重个人工作实绩,着眼人才成长需求。由宜昌市人社部门组织评审考核。其中,“双贯通”是指经过相关评审或考核,企业工程系列技能人才可以获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获得技能职业资格。

(二)优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在不与现行评价体系有较大冲突的前提下,结合技能人才主要为一线实操人员的特点,在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等前提下,适当打破学历、资历、职称台阶等限制。技能人才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学历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同等对待;取得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年限可视为专业技术资历;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如获得荣誉称号或参加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对论文不做强制要求。

(三)简化职业技能鉴定流程。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其专业技术资历可视为技能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相关资历,可免于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全国全省统考类的职业除外)。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制

武汉片区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任务,出台《关于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制,充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

主要做法:

(一)创新登记方式,大力推行集中登记。武汉片区指定多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场地作为集中登记地,供招商引资至武汉片区但暂不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或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对经营场所要求不高的企业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使用,并由专人负责对入驻企业进行管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商务秘书公司可将其住所(经营场所)作为集中登记地提供企业住所托管服务,高等院校可将一处或多处自有办公用房作为大学生创业的集中登记地使用。区级及以上批准设立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可采取工位号登记模式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设计、信息技术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企业提供住所登记。

(二)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备案)登记时,申请人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其他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场所使用证明:一是武汉片区或区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工业园、科技园、产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及商业楼宇内的企业;二是对于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经营项目的企业,利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三)降低准入门槛,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手续。企业拟使用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以下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办理企业登记:一是“城中村”改造后的商业配套设施,由街道办或授权部门出具场地使用证明;二是以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由村委会出具经权利人同意的场地使用证明;三是将拆迁范围内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的,由村委会、街道办和拆迁部门联合开具场地使用证明;四是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由规划部门出具场地使用证明。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责令改正;发现企业存在提交虚假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骗取登记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和管理。

一区多功能、一仓多形态

一、主要做法

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优势,统筹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数据管理,实现保税货物在同一特殊监管区内、不同特殊监管区域间自由流转。在满足监管证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等进境保税货物间,以及进境保税货物与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间进行互转。在符合监管条件的仓储区域内,允许进境保税货物、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分类监管货物同仓存储。

二、创新点

实现不同的进境保税货物之间、进境保税货物与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之间的自由流转,实现进境保税货物、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分类监管货物同仓存储。

三、主要成效

已在武汉东湖综保区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已为相关企业办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与进境保税货物的互转手续。

进口消费品预检核放监管模式

主要做法:

根据进口消费品的货主或其代理人申请,对武汉东湖综保区内进口的同一品种、同一品牌规格、同一产地、同一材质的消费品实施一次性集中检验,货物分批核销出区免于再次检验。

进口肉类“港-区”直通查验管理模式

主要做法:

从口岸进口的肉类产品,只需在口岸实施集装箱外表消毒后,整箱直接运至东湖综保区指定查验场,按照风险布控或抽批规则抽中的,施检人员在指定查验场核对装载进口肉类产品集装箱的相关信息,并按有关要求实施查验、监管。

“两无一免”简化退税流程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以下简称襄阳片区)围绕推动税收服务创新的试点任务,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库、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退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手续费退库,以及其他减税降费政策调整形成的退库等业务实行无申请、无纸化、免填单退税模式,提高了税收退付工作效率,充分保障了纳税人权益。

主要做法:

(一)无需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主动发起退税。针对因纳税人不了解、不熟悉退税程序导致中央、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全面有效落实到位的问题,襄阳市税务局与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库等三类涉及面广、业务量大、风险可控的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税流程,提高退税效率。

(二)无纸化退税审核,减轻经办人员负担。将纸质资料流转变为电子资料流转,取消原有纸质资料“收集、整理、核对、传递、签收、保管”6个环节,对纳税人接收退税账户在人民银行一次性备案,全部使用《电子收入退还书》,大幅减轻纳税人、税务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经办人的负担。

(三)免填单退税办理,着重化解税库制度风险。为解决接收退税款主体问题,避免出现错退、误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103号)相关精神,将《退款申请书》调整为《退库确认告知书》,将退库事项由依申请行为变为依职权行为,纳税人仅需在《退库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

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武汉片区围绕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任务,采用“专人对接+金融创新+政策供给”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高效转化。

主要做法:

(一)专人推进专项工作。武汉片区由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承担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服务对接和督促落实工作,改变了过去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分散推进的模式。

(二)金融创新支持优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建1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致力“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探索直接股权投资模式,对产业发展前景好的科技成果,采取政府直接“领投”;设立武汉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投入7.5亿元引导设立子基金35只,总规模5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黄金十条”,在国内率先提出高校成果转化收益“三七开”,规定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可得转化收益的70%以上;出台新“黄金十条”,首推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职务发明人可与高校共享科技成果所有权,并可实施自主转化;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

人才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新模式

武汉片区围绕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的试点任务,全面推行人才基金“无偿资助+股权投资”资助新模式,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人才获得感大幅增强。

主要做法:

(一)编制人才基金资助清单。武汉片区印发《“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提出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科技创新奖获得者等产业领军人才、跨国公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三类人才所创办或服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无偿资助和最高4500万元股权投资(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二)优化企业成长增值服务。武汉片区为获得人才基金支持的企业提供诊断分析、财税务培训、企业增资谈判辅导等多样化服务,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策咨询服务模式。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获得人才基金支持的企业分期拨付相关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企业获得专项资金的70%以上用于研发和生产。建立人才资助企业退出机制,对主动退出或不符合条件的人才资助企业,视项目推进情况依法部分或全部收回所获得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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