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2019年第一批市重大项目的通知(东重大办〔2019〕16号)
2019-05-09
市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办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及与项目所属部门、镇街(园区)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增补2019年第一批市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调转)项目情况
(一)将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等19个项目增补(调转)为2019年市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情况见附件1),颁发“绿色通道卡”。
(二)将生态园32号路与东部快速立交工程等28个项目增补为2019年市重大预备项目(项目情况见附件2),颁发“绿色通道卡”。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管理单位要按“五个一”及前期审批“代办制”的要求落实服务保障工作,加大与各审批部门沟通协调的力度,主动梳理及解决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市重大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东重大办函〔2019〕18号)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信息。
(二)为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各审批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重大项目机构人员,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专业性和战斗力;落实“小围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落实重大项目预审批办法,优化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推进项目规划审批再提速;加强项目用地、林地、环保、资金筹措等要素保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市府办督查科室、市重大办要全程跟进本次增补的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跟进督查已经倒排明确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任务,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承诺的计划完成相关工作;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与市府办督查科室、市重大办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