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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

2019-05-13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改善企业外部发展条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冀政字〔2019〕16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唐政字〔2019〕2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必需之策,是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根本需要,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部署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政策统筹研究和设计,坚持普惠性和结构性相结合,切实体现减税降费力度,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提振各方面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实行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动态管理,对清单中的每项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研判政策预期,制定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

(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牵头部门: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关注国家政策动态,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下调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但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为企业转型升级集聚新动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财政局、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6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区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牵头部门:财政局、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认真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变化、征收效率提高等因素,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

(五)继续清理政府基金和收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于2019年6月底前调整修订相关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巩固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收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牵头部门:审计物价局、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违法占地

(七)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区财税部门要将近年来出台且依然有效的税收政策,一并纳入清单和台账管理,特别是重大管用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三农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教育医疗、惠及民生及全行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新旧政策同时加力。(牵头部门:财政局、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确保政策迅速有效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有效实施。成立芦台经济开发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综合推进组、减税专项组、降费专项组。综合推进组由财政局牵头,统筹推进和协调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和实施;减税专项组由税务局牵头,降费专项组由发展改革局牵头,分别负责落实减税、降费专项工作,承担工作小组研究议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相关工作。

(二)及时研究落实。对中央已明确的减税降费政策,要宜早不宜迟,抓紧在我区全面落实执行。对中央即将明确的政策,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对需要地方研究确定的政策事项,抓紧摸清情况、确定方案、尽快出台落实。

(三)公开政策清单。财税部门将201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目录清单,及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动态调整更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相关部门对现行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摸清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及时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四)广泛宣传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确保企业知晓熟悉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辅导,详细讲解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财务和进销存业务,适应政策要求,让企业掌握政策更精准、享受优惠更彻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减税降费的重大舆情,要密切关注、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工作督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协调联动,开展督查工作,不给企业增添负担。纪检监察和督查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财税部门要加强督导,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打通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考核评估。区减税降费工作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评估,制定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对政策落地情况、减税降费效果、突发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考核评价,以考核促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财经形势的分析,密切关注本地财政运行,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基层运行监控,发挥好地方政府债券效益,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妥善应对收支矛盾,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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