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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2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加快推进湿地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46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目标定位,牢固树立“精明增长”“精致城市”理念,坚持二线城市标准,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开展风貌特色提升、蓝绿空间提升、空气洁净提升、道路交通提升、生活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提升、安全运行提升、文明素质提升等8个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实现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加快开展城市设计。精心编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将湿地、黄河、海洋、石油等地域特色文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建立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层次体系,明确城市中心区、特色景观区、中央商务区、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设计指引。严格控制景观视线廊道周边区域开发强度及建筑高度、密度、风格,保证河道、湖面、公园可见性。(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2.塑造大美湿地特色。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湿地城市规划,以骨干河道为脉、城市水系为络、湖泊及季节性湿地为点,实施水系贯通、湿地修复、背景绿化等工程,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实现河相通、水相连、能循环,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城市特色,打响国际湿地城市品牌。实施东三路湿地工程(北二路至德州路段)、东八路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展现湿地城市风貌特色。(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在四干渠北侧、胜大生态林场南部,依托地块丰富的湿地、农垦、油田文化资源,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增加湿地公园宣教设施,建设占地200公顷的城南湿地公园,带动周边湿地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加强湿地保护。完善广利河合流入海口、浅海水域、胜大水库、广北水库、广北水库沉砂池等7个湿地小区界桩、指示牌等设施。(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实施“引鸟入城”行动,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构建适宜水鸟生存的栖息地,营造百鸟翔鸣的湿地城市新貌。(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城市管理局)

3.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适度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立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积极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及油田老旧厂矿院落改造,逐步外迁不宜留在中心区域的大型商贸批发、传统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二手车交易等业态场所。(责任单位: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油区工作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开展烂尾工程及闲置厂房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实施油田三供一业改造工程,对锦苑1-3区、翠湖小区等28个油田移交小区进行供水、供气、供暖及物业维修改造。(责任单位:三供一业专班、建设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对黄河花园、明月小区等8个地方老旧小区进行道路、照明、安防、屋顶防水、雨污分流及水气暖设施改造,完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建设局、东城街道办事处)做好胜利医院片区拆迁工作,保障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康复中心等医疗健康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城市更新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胜利街道办事处)

4.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开展历史建筑核查,严格保护具有地域特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古近代建筑。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老旧工业区产业调整和功能置换,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5.提升建筑风貌景观。严格新建建筑外立面造型、色彩、线条、材质等要素管控,对主要街道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实施道路风貌提升工程,对黄河路、府前大街、胜利大街等主干道路建筑风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城建专班、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实施东八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对东八路(南二路-永红路)沿线建筑物进行立面美化。(责任单位:城市更新办公室、城市管理局)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加强沿街建筑店前铺装管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对汾河路、沂河路、银座商圈等沿街商铺门头牌匾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完成对大型建筑、住宅区、道路“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名称的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

6.实施细部美化工程。简洁装饰公交站亭、公交车体、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在城市公园、骨干道路节点、河流水系两侧等区域建设不同主题的雕塑小品,增设花箱和文化墙。(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自然资源分局、交通专班、社会事务管理局)开展杆线下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入地、合杆整治,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经济发展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对登州路(南一路-运河路)、运河路(登州路-绿州路)、广州路(辽河路-运河路)等三条道路沿线电力线杆进行下地改造。(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加快老旧供暖供气管线改造,对金水小区等13个小区的老旧供热管网和北一路等2条道路的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新居华府等3个小区进行供热计量分户改造,对新新家园、海通骏景等15小区超期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燃气供热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7.提升城市照明实效。加强城市照明安全运行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推进节能照明和智能控制,提升城市照明实效。(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二)开展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8.精明打造水体环境。按照“分雨水、纳洪水、排涝水、治污水、节黄水、用中水”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实施积水点改造、雨污分流、雨污水泵站改造、集中纳洪调蓄湿地建设等工程,创造条件使雨水就近入河,建设无内涝城市。2020年,贯通华山路水系、南二路南侧水系、登州路水系、东青高速东侧水系、东一路水系、北二路南侧水系等6条内水系,提升城区河道水系纳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两河专班、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实施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小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两河专班;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加强无内涝城市建设,对府前街(东一路至华山路)等19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并在锦华小区等23个积水内涝严重小区建设应急排水工程,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两河专班、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清。(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9.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推进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降水滞留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自然资源分局)优先对河道、水系流域内的住宅小区、单位院落、市政道路、公园游园实施海绵化改造,有效控制降水径流。(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10.强化供水节水管理。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开展再生水利用研究,在城市水系湖泊用水等领域积极推进应用。(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实施中水回用项目,建设东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线,实现部分水系中中水进行生态补水。(责任单位:两河专班)

11.增强污水处置能力。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老旧市政污水管网和雨污管道混错接改造,推进城乡结合部、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结合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沿河截污管线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等工程,提升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责任单位:两河专班)完善污水管网配套,2020年新建开发区4#、7#、8#泵站导污管线,建设淮河路(东五路-东七路)排污管线。(责任单位:两河专班)实施广利港社区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对广利渔港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泵站,输送广利港社区污水至滨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责任单位:胜利街道办事处)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2.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城市绿廊、绿环、绿心、街头游园及各类主题公园,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实施南一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对华山路至高速路段沿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开挖南一路南侧水系,贯通高速路东侧水系、华山路水系、植物园水系,建设绿荫停车场,完善区域生态绿地系统。(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实施中小学绿荫安全疏散区及绿化完善工程,对22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绿地进行改造,完善休闲座椅,建设兼具景观及遮雨功能的廊架,维修完善部分公园设施。(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教育分局)实施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提升滨海临港产业区绿化水平。(责任单位:滨海临港产业园管理中心)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项目,对城区116公交点进行公交站点泊车港湾改造,对19处道路路口结合斑马线进行改造提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方便市民出行。(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城市管理局)对秋月湖公园进行节点提升,完善配套管理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新建道路、水系、绿地,结合实际同步建设绿道、自行车道、健身步道等慢行系统,每年改造提升绿道不低于10公里。(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

(三)开展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3.强化建设扬尘治理。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责任单位:建设局)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并实行分段施工。(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两河专班)拆除场地严格实行湿法作业。(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商砼拌合站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实施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交警三大队、交通专班、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2020年启动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4.持续整治油烟污染。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产生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道。选择1个社区开展餐饮油烟“零排放”试点。2022年70%区域实现商住楼、住宅楼餐饮单位油烟“零排放”,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机关食堂油烟净化设施、专用烟气排放管道安装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15.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扩大城市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到2022年全区新增城市清洁取暖面积6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实施空港产业园供热管网配套工程。(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加快地热供暖应用、优质热源替代等研究,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多能互补、高效利用的供热体系。(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经济发展局、油区工作办公室)

16.提升道路保洁水平。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持续开展“以克论净”检测,城市车行道尘土量控制在5g/㎡以内。引进节能节水清扫设备,对垃圾收运点、小吃街等区域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实现“路见本色”。人工清扫保洁多措并举,开展延时保洁作业,实施快速保洁作业,强化人机结合冲洗作业,提升人行道洁净质量;发挥机械作业优势,城区主干路全部实现每天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洗扫作业的“132”作业模式,高温天气城区主干道洒水作业每天增加到6次;继续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实行“冲、扫、洗、收”一体化综合作业的深度保洁模式,道路达到车行道尘土量每平方米不超过5克,人行道尘土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处)

17.强化移动源排气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等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实行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保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交通专班、市场监管局、交警三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落实)

(四)开展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8.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级配,逐步打通城区“断头路”。推广街区制,践行“窄马路、密路网”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完善城市“微循环”。 统筹谋划交通站场布局,实现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快捷连接。(责任单位:城建专班、城市管理局、交通专班、自然资源分局)2020年,建设房产交易中心北侧规划支路。(责任单位: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0-2021年,实施锦华片区城市支路(苏州路至惠泽小区东门)道路工程、小清河路(苏州路至华山路)道路工程、鑫都帝景片区规划支路(南一路至沂州路)道路工程。(责任单位: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19.强化停车设施管理。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经营停车场。(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实施差别化供给,加大差异化收费力度,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停车需求。(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规定时段对外开放。(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结合湿地城市重点项目,同步建设2处公共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推广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信息技术,推动住宅小区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20.提升公共交通能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2022年实现城区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调整公交运力结构,优化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布局,加强交通换乘衔接,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在各类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场所、充电桩(站)等服务设施。规范出租车和共享单车管理。(责任单位:交通专班、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实施空港产业园航空产业综合配套工程PPP项目,完善园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航空工业坊、航空科创中心、空港邻悦、航空产业创新发展中心。(责任单位:空港产业区管理中心、财政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胜利街道办事处)

21.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实施人行道净化和绿道、自行车道建设,有效串联重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集中办公区、城市公园等,构建连续、畅通、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网络。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路权专有、封闭隔离、快速通行的独立自行车专用道。(责任单位:城建专班、城市管理局)落实相关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推广。(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2.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门头牌匾、流动摊点、餐饮油烟、店外经营、农贸市场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商贩安家”,合理划定餐饮摊点、便民服务点等,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加强道路挖掘工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清理取缔非法停车位。(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

23.治理道路常见问题。加强市政设施维护,使用防沉降、防移位、防异响、防盗窃井盖。(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开展道路车辙拥包、破损裂缝、路口错台、花砖松动、路沿石歪斜、沿途绿化损坏等专项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舒适度。(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市园林绿化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强弱电管沟),结合市政工程和市政设施维修改造,推进管线入廊(沟),消除“马路拉链”。(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24.提升交通畅通水平。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优化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电警监控、诱导屏等交通设施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实施道路交叉口渠化、借道转弯、提前掉头等优化提升工程,定期覆新道路标线,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五)开展生活服务提升行动

25.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构建“15分钟活动圈”。(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建设局、卫健专班、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住宅小区按规定标准配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2020年建设3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建设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1处居家养老示范社区,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2020年,启动建设开发区第三幼儿园、书香水韵幼儿园,对东凯第二小学进行扩建,2021年,启动建设惠州路学校和开发区第四小学,有效缓解入学难、入园难和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分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构建覆盖全民的继续教育网络。(责任单位:教育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鼓励学校非教学时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责任单位:教育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利用边角地、零星用地,建设社区休闲活动场所,增加邻里社交空间。(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26.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水电气暖路等基本配套设施,完善安防、环卫、照明、停车等公共设施,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补齐社区服务短板。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建造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让棚改群众居住更舒适、生活更美好。(责任单位:建设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27.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商互通的“四位一体”机制,推动“红色物业”发展。(责任单位:建设局、组宣部、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推广“社物一体”社区归并经验,解决“老旧小散偏”小区管理难题。(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对东凯社区、安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田庄一站式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新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网格驿站、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街道文化站历史文化展厅,打造“党员先锋”服务品牌、“金阳光”服务品牌提升。(责任单位:胜利街道办事处)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培育创建示范项目、品牌企业,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归集使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

(六)开展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8.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厘清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深入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

29.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2022年建成由城市监管平台与行业生产监管平台组成的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城管、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智慧城管等平台等进行整合,构建全区城市治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优化网格员、信息采集员队伍,构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建专班、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委、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实现5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0.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31.持续治理违法建设。强力推进拆违拆临和无违建创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批次整治存量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完善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拆违拆临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自然资源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3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城建专班、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分局、交通专班、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实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处)深入推进“公厕革命”,新建16座城区装配式公厕;对新划转的村居农村厕所全部进行提升改造,高标准打造全市农厕改造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处、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33.优化安全空间布局。将城市安全空间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合理规划和调整居住生活区、商业区、产业园区、港区及其他功能区空间布局。全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开展油气管道占压问题专项治理,逐步消除油气管道占压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局、自然资源分局、油区工作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34.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建设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建造“百年建筑”。实施精品带动战略,全区每年至少争创1个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依法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的抗震等级。推进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

35.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定期开展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防雷、通讯、消防设施及道路桥梁、城市窨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消防救援大队)。实施黄河路(海州路-海堤路)路基土方回填工程,保障道路安全。(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落实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及电梯、游乐设施、大型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等的管理维护责任,严防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加强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卫健专班、教育分局)

36.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城市安全运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安监局、消防救援大队)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场所,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分局)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和军民融合,在有关设施建造时统筹兼顾部队机动需求、后勤保障需要。(责任单位:建设局)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局、城建专班)

(八)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37.倡导促进文明行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发现最美东营人”行动,实施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专项行动,引导市民积极践行《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责任单位:组宣部、交警三大队、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38.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引导党员定期参与社区服务、扶危助困、交通疏导、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文明宣传等工作,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责任单位:组宣部、群工部)

39.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展示良好形象。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组宣部、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

40.推进信用东营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探索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欠缴物业费等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平台作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抓好推进落实。

(二)实行试点引领。培育创建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确定1个不少于2平方公里的试点片区,以城市设计、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各城区全域品质提升。

(三)加大要素保障。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每年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者出具的同意工程用地证明材料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办理市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的证明文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纳入2020至2022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和考核评价。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我区提升城市品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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