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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庆经开区2020-2021年加快工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2020-06-28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经开区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引导和鼓励企业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技术,推进企业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政策。

一、兑现范围

1.设立“安庆经开区2020-2021年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度2000万元,专款专用。

2.专项支持在经开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被“一票否决”的、上年末有欠税或两年内有偷、逃、抗、骗税行为的工业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工业企业入规

3.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对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1日期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时间段入规的工业企业,2021年工业产值增幅达15%以上且税收比上年增长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4.对承租经开区直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2020年2、3、4月)房租,已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

以数字经济为引领,2020年遴选10家以内有一定基础、有意愿的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试点,带动全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5.对2020年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新上数字管理系统或数字化、智能化硬件设备)的试点企业,在改造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后,每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6.到2021年底前,试点企业经认定完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再给予软硬件实际投资额1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际投资额以提供的设备或数字管理系统采购发票为依据。

数字管理系统主要包括MES(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WMS(仓库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BPM(业务流程管理)、SPC(统计过程控制)、QMS(质量管理体系)、OA(办公自动化)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各类工业APP等智能管理系统。

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指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按规定的程序或指令自动进行操作或控制的成套机器或装置,包括机器人、机械臂、VR视觉检测设备、智能化无人干预加工中心、AGV小车(无人搬运车)、智能仓储(立体货架系统)等。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由经开区经发局、产促局、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的工业企业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后予以公布实施。

(二)同一项目享受同类型政策按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政策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兑现方式及约束规定等详见实施细则。

(四)本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本政策由安庆经开区经发局、产促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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