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津政办函〔2019〕4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政策 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持续推出“天津八条”、“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重大政策举措,实施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2018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民营经济19条”)。日前,市联合督查组对“民营经济19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发现两项具体政策尚未完全落实、执行较为缓慢,现通报如下: 一、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尚未完全落地 “民营经济19条”明确要求,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免费刻章看似事小,但意义重大,不仅能够直接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创办提供便利,更是政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的施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政策落地后,我市将成为全国第二个、世界第三个在企业申办环节零收费的城市。督查发现,截至2019年3月下旬,除市本级和先行试点的红桥区外,其他区均未实现免费发放,计划后续依申请予以报销,新开办企业仍需自费刻章。 二、困难企业五项社保费返还尚未完全落地 “民营经济19条”明确要求,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按其6个月实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实际上,申请社保费返还的企业均是困难企业,返还资金越早到位、效果越好,越能够让这些企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提振其发展信心。截至2019年3月末,对困难企业的五项社保费返还尚未兑现。有企业反映,想申请该政策,并咨询了市、区人社局,但被告知细则仍在制定中,待细则出台后再来申请。 上述两个典型案例涉及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缓慢等问题,暴露出相关区和部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时,脑袋上的“津门”尚未完全打开,主动靠前作为有欠缺,影响了政策效力、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查找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并立即整改,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关于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高效率、快节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勇于担当作为,创新服务举措,加快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把“民营经济19条”政策转化为民营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