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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19-06-06

秦淮区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物联网十条”(试行稿)

为大力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加速培育物联网产业集群,建设物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中国一流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长三角物联网产业发展示范区、南京物联网产生发展标志区,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物联网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424号),南京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121”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秦淮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全区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支持物联网产业研发、应用和服务,物联网产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两落地一融合”、物联网优质企业培育引进、人才引进培育、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推动物联网产业生态圈健康快速发展。

二、促进企业聚集

国内外知名物联网企业入驻我区,根据投资总额及服务效能,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物联网龙头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对入驻我区的物联网企业,经过评审,按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房租补贴和奖励,最高可以享受三年租金补贴和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奖励。物联网企业入驻华为天安智慧城市物联网产

业生态基地,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办公用房免租使用。

三、加快载体建设

按照以白下高新区为核心,秦淮硅巷、金陵智造创新带为两翼,金蝶软件园、普天科技园、晨光创新园等产业园区为辐射的“一核、两翼、多园”总体格局,重点建设华为天安智慧城市物联网生态产业基地,充分整合楼宇园区资源,到2022年,建成改造物联网产业载体100万平方米。

四、推动技术创新

积极推动物联网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国内外研发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在秦淮落户或设立物联网产业研发机构,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物联网产业新型研发机构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促成物联网科技成果向本区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累计最高5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对技术转移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对新建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企业研发机构并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根据认定级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五、支持人才引进

对入选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的,按1:1的比例,给予引才企业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相关人员,年薪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按薪资收入中应纳税所得实际负担税率超过20%的部分,以地方留成为上限进行奖励。新引进人才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人才应纳税收入3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连续三年的引才奖补,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采用购房补贴(最高300万元)、共有产权房(最高200平方米)、人才公寓(最高200平方米)、租赁补贴(每月最高7500元、博士1000元、硕士800元、学士600元)、公共租赁住房(最高60平方米)等方式,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安居保障。非南京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我区物联网企业面试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优先推荐物联网产业人才申报市区两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后给予50-150万元扶持资金,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给予100平米左右办公用房和100平米左右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

六、加速企业培育

支持初创期物联网企业发展,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物联网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物联网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给予最高400万元补贴;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240万元补贴,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七、强化基金引导

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财政资金放大作用,成立规模10亿元的物联网产业发展基金,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重点投向物联网产业,聚焦处于初创期及成长期的子基金或科创企业。通过政府基金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多种形式的基金,政府基金出资收益部分最高50%用于奖励人才(团队),参股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5年内可原值向天使投资其他股东和创业团队转让。对符合我区物联网产业发展方向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条件的,基金最高参股40%,可按协议约定转让,政府股权收益最高100%用于奖励高校院所。

八、加强金融支持

对物联网企业通过南京银行获得的贷款,超出银行基准利率以上部分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3年。支持在地初创期物联网企业发展,获得早期股权投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被投资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构建生态体系

组建区物联网产业联盟,联盟企业购买联通、华为、腾讯产品和服务,或互相购买产品和服务,最高可以享受6折优惠。加速物联网产业集聚集群,支持白下高新区物联网产业集聚发展,逐步将园区物联网产业集聚度提高到60%。对参与白下高新区管理的社会化管理团队,按绩效考核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税收属地率达到60%以上,入驻企业物联网产业集聚率达到40%以上,且年度属地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楼宇,给予业主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提升服务水平

区政府成立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产业发展问题。打造全程服务体系,为企业落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企业工商、税务等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理。为企业高管及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优先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公司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卫生医疗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单位,优先购买、优先使用区内企业的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区智慧城市及物联网相关新建及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新街口智慧商圈、夫子庙智慧旅游、南部新城智慧城市、高新园区智慧园区的建设改造,在同等条件下,区内企业列入优先合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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