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实现首季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政策落实,力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上年同期,重点任务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现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进减税降费。密切跟踪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展,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待国家、省相关文件印发后及时出台,确保政策红利尽早释放。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动态管理,按照“宜早不宜迟”的原则,第一时间抓好落实。全面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各种附加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多渠道支持企业融资。抓好《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市、县两级要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加大金融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优质企业开展企业债券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市场化债转股等专项债券,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企业分类帮扶力度。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地不得随意扩大关停限产和错峰生产企业范围,严禁“一刀切”停限产,引导受影响较大企业合理错峰生产。对涉及民生的行业,协助企业有序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用工等方面实际问题,做好春节后企业开工复产要素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力促工业经济稳中有进。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每月对各县(市、区)工业经济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结构性分析。加快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军工与民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抓好经济运行调节。加强生产要素供需监测分析和生产调度,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有序供应,实时跟踪重点产品产量、库存和价格变化,及时做好跟进分析。紧盯经济总量、有效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大气污染治理、财政收入等实体性指标和用电量等先行指标运行趋势和结构变化,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做好政策储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重大项目投资力度
(一)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定全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争取目标,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积极谋划一批项目,抓紧办理前期手续,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力争争取资金不低于去年同期规模、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总结推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效经验办法,利用工程建设淡季,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对计划一季度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抓紧完善前期手续,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对续建的省市重点项目,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完成实物工作量;对一季度有望建成投产的省市重点项目,要主动帮助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当月投产、当季入统、早作贡献。认真组织好一季度全市总投资1129亿元的201个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落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意见,分级建立完善招商企业目录和项目清单,加大领导招商、产业招商、社会化招商力度。各县(市、区)要组织专业化精干招商团队,立足自身发展需求和产业规划定位,主动走出去、积极引进来,面向重点客户开展对接洽谈,形成一批新的合作意向,为全年储备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建筑投资力度。抓紧谋划一批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做好项目审批和资金调配,争取一季度早开工、多投入。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加快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设,积极促进装配式建筑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着力促进民间投资。适于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公用设施工程,要广泛吸引吸收民间投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提振企业全年投资信心。3月底前,组织一批民间投资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充分释放社会消费活力
(一)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选取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商贸企业和餐饮企业作为消费促进活动主体,利用重要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培育和打造消费热点。组织实施开展肉菜惠民补贴销售活动,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变化,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持续挖掘消费潜力。全面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加快开发京津冀区域冰雪运动精品旅游线路,鼓励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合作推广冬奥会旅游消费型金融产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加强重要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深入实施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工业转型升级等三年行动计划,各三年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要细化2019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季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抓好组织推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扎实推进实施示范工程。按照省工作部署,滚动推进一批技术改造项目、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扎实推进石化企业退城搬迁、装备制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类项目。深入实施“万企转型”行动和“双百”工程,扶优做强骨干企业,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持续推动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沧州产业协同发展、京津冀产业转移现代制造业改革3个示范区建设,谋划梳理重大科技和产业化项目,形成 “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为全年产业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着力做好外贸外资工作
(一)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着力促进外贸增长,密切关注中美经贸谈判进展,强化外贸政策储备,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支持企业拓展重要商品进口渠道,扩大高端优质消费品、重要装备、关键零部件、大宗商品等进口。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口岸提效降费,着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努力扩大利用外资。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招商对接活动,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扩大重点领域外资开放,筛选一批面向外资招商的重点合作项目,通过国内外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招商机构、境内外商协会、会展活动等各种媒介广泛发布和推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持续推进重大战略实施
(一)加快落实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到位。细化协同发展重点领域突破年度任务,推进京德高速、曲港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年内开工建设,强化区域污染联控联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京津冀产业转移协作。紧盯与京津合作协议未完成事项,开展专项调度督导,推动协议尽快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积极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发展。立足打造雄安新区便捷出海口,加快推进雄沧港城际、任沧港快速路谋划研究工作。抓住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机遇,积极推进科技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完善产业配套协作功能,建设雄安新区制造业协作基地。稳步推进海兴核电、中核核燃料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深入研究论证通过海水淡化、热电联产实现水、热一体供应雄安新区的可行性,建设雄安新区清洁能源保障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启动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罗马尼亚房车、中德环卫设备等“十大重点合作项目”。启动一批公共海外仓项目,走热中东欧商贸线、友谊线。做好产能输出,推动管道装备、机械制造等特色产能走出去。协调推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报成功,封关运行。(责任单位: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等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
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抓好《沧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5个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大力实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工程。继续推进“三区同建”,培育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越冬作物田间管理,密切跟踪小麦苗情、病虫情况,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稳定高端设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梳理、摸排、储备一批农田水利项目。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防疫重点,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减少小麦、玉米等一般品种的种植面积,增加硬质专用小麦、粮饲兼用型玉米等专用品种、设施农业、小杂粮、中药材等种植面积。重点支持草食畜的发展,大力发展牛、羊养殖,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用心用情保障民生改善
(一)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力争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办理的事项比例不低于90%。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联合审批”提速提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全力打造河北领先、全国一流的“六最”营商环境,叫响“效率沧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22项民心工程。严格落实深化实施22项民心工程的意见,研究细化具体目标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部署,推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做好农民就业工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组织好春季招聘系列活动,落实援企稳岗、定向帮扶、社会岗位等政策,确保重点群体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保障。围绕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等问题,及时将因病、因残、因灾等致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加大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创建平安沧州。深化对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开展保健品非法营销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完善促进落实工作机制
(一)抓紧做好任务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季度推进台账制度,抓紧将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2019年各项重点工作分解到季度、细化到月份,明确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同时科学分解下达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切实履行县(市、区)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扭住发展第一要务,紧盯全年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将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细化到具体工程上,将责任明确到部门和责任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抓工作、促落实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全市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2019年打造成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落实年”,健全调度推进落实机制,研究出台《推进2019年全市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逐月进行结构分析,市政府常务会议逐季进行集体研究,并分送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电视电话会或区片会,组织各地相互学习比较,市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一次全面汇报,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宣传解读和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提振市场主体预期,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心致志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扎实推进全年任务的细化分解落实,力争圆满完成一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首季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