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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2020-07-10

7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6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新出台政策的贯彻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就《意见》进行了解读说明。

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实施了一大批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为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随着大量项目的实施,全省土地、能耗、环境、资金等要素供需矛盾逐步凸显。加之今年疫情对消费影响巨大,特殊时期更加需要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全国“两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优选项目让投资持续发挥效益”、“要素跟着项目走”。当前急需把我省有限的要素资源用到拉动作用明显的好项目上,形成要素集成效应。

二、《意见》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型政府和开放型市场相结合,协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决定作用;二是坚持省级统筹和地区差异相结合,突出省级要素安排和地区发展需求的高效匹配;三是坚持拓展存量和创造增量相结合,以增量带动存量,做大全省要素资源盘子;四是坚持破解当前制约和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竞争政策公平性、基础性地位,推动市场化要素配置改革,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环境和稳定预期,以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提出资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数据、市政配套、人才、重大协调服务等八大要素、31条“硬措施”。重点保障省列重大项目,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生态产业发展项目,兰州新区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项目,以及“两新一重”项目。这些项目有个共同点,都是全省重大公益性、补短板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四、《意见》主要特点

八大要素31条意见全方位、多角度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快开工、早落地。其中,

“资金跟着项目走”,从专项债券、财政资金、绿色基金、“政银企”融资对接等方面,优先配套和支持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土地跟着项目走”,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自然资源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统筹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对于占补平衡指标短期内难以落实的重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可以报批先行用地。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

“能耗跟着项目走”,对“十四五”时期投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以及节能相关政策,保障重大项目用能指标。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用能空间。重点保障防疫物资生产用能。

“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跟着项目走”,省级重大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数据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新基建”,运用大数据资源带动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升级改造。打造商业银行“数字+科技”供应链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投资项目融资效率。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进一步促进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加强投资统计监控,做到应统尽统,确保实物工作量尽快转化形成投资效益。

“市政配套跟着项目走”,实施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市政设施保障能力。突出园区和新基建项目基础配套保障,持续优化市政配套服务。

“人才跟着项目走”,围绕绿色、科技、创新等领域重大工程,有针对性的引进一批绿色生态发展人才、开放型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由政府和企业联合组建智囊团。坚持需求导向,培育一批工匠型、复合型技能人才,逐步建立跨界融合的高端智库。

“重大协调服务跟着项目走”,推进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包抓机制、精准服务企业机制,强化日常调度,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和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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