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答
近期,海门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海门市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门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作政策解答。
1.问:请您谈谈《七项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去年11月1日,习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去年11月13日,海门市委、市政府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海门市委书记陈勇强调,民营经济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的重要支撑,要坚决落实好总书记讲话要求,实打实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做强做大。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的重要论断。讲政治与抓经济是统一的,全面加强党对民营企业的领导,是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海门市委始终将民营企业党建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实施“双融双引”融合党建、非公企业党组织“补网”行动、“两新”组织党组织百日攻坚行动等,不断扩大民营企业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民营企业党建仍有较大差距。《七项措施》的出台,是做实党建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服务和引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和实践价值。
2.问:请您介绍一下制订《七项措施》有哪些主要考虑?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去年12月以来,省委组织部、南通市委组织部相继召开了全省、全市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会议,动员全省、全市组织系统和民营企业党组织,迅速行动、积极作为,通过党的组织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充分认识到,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是党的组织路线服务于政治路线的自觉行动,是党的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是助推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生动实践。因此,我们立足于党的组织工作实际,从抓实抓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干部担当作为导向和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个方面考虑,制订出台《七项措施》,整合组织、统战、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资源,形成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合力。
《七项措施》共七个方面22条:第一部分提出,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助推民营企业制度;第二部分提出,加强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第三部分提出,建好民营企业党员队伍;第四部分提出,深化民营企业党建统筹共建;第五部分提出,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第六部分提出,激励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第七部分提出,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3.问:新制订出台的《七项措施》有哪些特点?
答:《七项措施》的特点主要有三点:一是体现了上级新精神新要求。贯彻了中央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最新精神,吸收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组织系统做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南通市组织系统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机制的通知》具体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七项措施》谋划拟定过程中,系统梳理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工作力量、阵地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三是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沿用了一些被实践证明切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比如党员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等,进行总结提炼,作出明确规定;对实践中正在探索、但目前又难以作出具体规范的,比如选派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专职指导员或“第一书记”等,提出原则性要求,力争使措施办法在基层能够简便易行,在企业能够落地见效。
4.问:请您介绍一下如何选派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专职指导员、“第一书记”和党建组织员?
答:选派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专职指导员或“第一书记”,试点招录民营企业党建组织员是海门市推出的重点举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党建力量薄弱、专业化不够等问题。我们将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群体中物色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领导经验丰富的同志,从职能部门选派一批懂党建、精管理、善协调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按照“双向选择”方式,委派到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区域和行业影响较大的民营企业担任党建工作专职指导员或“第一书记”,主要职责是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务工作指导、政策法规宣传、企业发展协调等工作。
我们还将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片区民营企业党建组织员,派驻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站,专门从事片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和推动辖区民营企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党务工作开展,积极打造党建示范点。
5.问:请问将如何开展民营企业出资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
答:海门市级层面将举办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民营企业出资人、新生代企业家示范培训班,区镇、部门实现培训全覆盖。对民营企业出资人和新生代企业家,将整合组织部、统战部、工商联、共青团等部门资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引导其把企业发展战略与党的基本方略、战略布局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对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海门市委组织部将其纳入海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集中培训班,并全面推行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建立民营企业党务人才库,实行持证上岗。
6.问:《七项措施》在建好民营企业党员队伍方面有什么有效措施?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展党员向民营企业倾斜。实施党员发展“培源工程”,加大民营企业党员发展力度,在党员发展指标上做到“三个倾斜”,向规模大、人员多的民营企业倾斜,向高新技术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倾斜,向没有党员、仅有个别党员的民营企业倾斜。今年,我们向区镇和有关单位下达的党员发展指标中,非公企业党员发展指标占到全年发展指标的40%。二是发挥党员“带头示范、带领群众”的作用。在民营企业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比形象,亮承诺、比作为“双亮双比”活动,深化“三有三无三争当”(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党员身边无事故、无次品、无违章,争当岗位能手、争当员工表率、争当道德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党员的关爱、帮扶。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党员“火炬行动”,对建立党员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每季度利用党内关爱资金,对民营企业中的困难党员实行帮扶关爱;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政策条例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
7.问:民营企业党建统筹共建将如何开展?
答:民营企业党建统筹共建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建好用好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以海门开发区、工业园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为主阵地,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服务中心,创新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服务”模式,为民营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利场所。二是开展国企民企党组织共建活动。建立国企民企党组织工作联盟及片会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共建,推动市场信息共享、党员人才共培、发展难题共解,打造国企、民企党建示范集群。三是推行城乡党建红色联盟。全面推行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和民营企业党组织五方联动“红色联盟”。四是探索建立行业、产业联合党组织。发挥住建局、交通局、科技局、市监局、工商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探索建立行业联合党委、产业联合支部等特色党组织,对民营企业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形成条块结合、多方联动抓民企党建的良好格局。
8.问: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人才是关键。对民营企业人才工作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近年来,海门市就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门出台了《人才强企十条》《人才十条新政》等政策。在《七项措施》中,我们又重点从三个方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从政策上强化扶持。对纳入“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的创业类民营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年度纳税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强化人才引育。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计划”,优先支持培育对象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对培养期内的省民营科技企业家,每年对其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实行专项补贴。发挥各园区孵化平台作用,加速集聚一批能引领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海归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大学生人才。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发放集涉外协调、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一卡通”服务的“人才绿卡”,实行高层次人才奖补资金发放、创业项目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安排人才专员提供“一条龙”服务。
9.问:《七项措施》针对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提出“红色先锋激励计划”,这个计划的主要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答:“红色先锋激励计划”是指对获得海门市级以上党内表彰的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在企业的信贷需求、融资担保、转贷服务、普惠金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优先推荐纳入海门市“苏科贷”“助保贷”等政策性风险补偿资金增信企业名录。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因地制宜开发推广“党员先锋贷”等量身定制的创新类金融产品。
10.问:《七项措施》如何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答:我们主要从三个渠道落实民营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一是将民营企业党员缴纳的党费留存部分全额返还给民营企业党组织,用作党员活动经费。二是落实民企党建经费税前列支规定,民营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按照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实行税前扣除。三是建立财政拨付民企党建经费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海门市财政分类拨付民营企业一定数额的党建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