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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湖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7-03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龙湖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迳向区经信局反映。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月3月14日

龙湖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支撑引领全区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科技创新作为引领我区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使龙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量和质上提升至新的水平。

二、总体目标

将创新发展的核心任务放在创建省级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上,力争今年获得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称号,同时继续增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的规模,力争实现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的目标;努力实现2017年度全区研发统计应统尽统,研发投入(R&D)总额达到3.57亿元以上,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确保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力争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累计数达到94家以上;加快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争取今年技改投资突破6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以万吉、龙盛、珠津、龙新工业园区和规划建设中的龙湖东部产业园为依托,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申报暂行办法》的要求扎实推进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力争今年获得省级高新区称号。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省级高新区申报带动全区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区经信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工业园区办、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二)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各街道、镇在全面摸查基础上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库,区经信局对培育对象进行高企申报工作培训辅导,鼓励科技服务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认定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和成果推广等工作,优化申报材料的质量,提升高企认定申报通过成功率,确保新增高企数量达到目标。(区经信局牵头,各街道、镇负责)

(三)做好2017年度全区研发投入(R&D)统计工作

区经信局、统计局将联合举办研发投入统计培训,提高研发统计报表填报的质量;各街道、镇3月底前要加强数据跟踪和审核工作,确保辖区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对象等科技企业不漏填漏报,避免出现科研项目因名称填报及指标理解错误等问题被剔除而未能列入统计的情况。(区经信局、统计局牵头,各街道、镇负责)

(四)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各街道、镇要按照“有研发机构牌子、有固定场所、有科研设备、有研发科技人员、有研发经费投入、有研发产出活动”的要求,大力推动辖区规上工业企业自建工程中心、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技术研发部、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申报各级研发机构认定。(区经信局牵头,各街道、镇负责)

(五)加快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

各街道、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精神,大力推动辖区的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做好各项跟踪服务。对将要投入的技改项目,及时指导并辅助企业进行备案。对已经进行的项目,要跟踪管理,并督促企业及时上报完成投资额。(区经信局牵头,各街道、镇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落实《龙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办法》《龙湖区2017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龙湖区创新驱动发展成果奖励办法》,区财政局、经信局做好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工作,确保奖励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将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研发投入(R&D)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标和技术改造投资额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街道、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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