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年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88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我区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上规模工作(以下简称小升规)制定如下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育目标
(一)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目标任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区计划培育新增规上企业63家,其中沧江工业园3家(在培育名单外完成);净增工业规模以上企业30家。各镇(街道)、沧江工业园具体的培育目标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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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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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 |
荷城街道 |
杨和镇 |
明城镇 |
更合镇 |
沧江工业园 |
新增企业数量 |
60 |
30 |
14 |
10 |
6 |
3 |
重点后备企业数 |
152 |
84 |
30 |
2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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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2018年规上重点后备企业培育库
对具备上规潜力、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在700-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施重点挖掘培育,建立各镇(街道)小升规重点后备企业培育库。(各镇政府、街道办)
二、培育措施
(一)落实小升规企业培育扶持资金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8〕40)要求,对达到规上企业标准并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小微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区发展规划统计局(统计)、区财政局]
(二)进一步减轻新升规企业税费负担
对符合法定条件但升规后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规定的企业,在升规后需补缴社保的可暂缓加收滞纳金。小升规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免征契税的,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改变的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区税务局、区人资社保局、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
(三)降低规模以上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函〔2017〕144号)关于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要求,支持新升规工业企业新增电力和天然气争取电费、气费补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四)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推动“政银担企”合作,鼓励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融资租赁企业等开发针对小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借助“广东省(佛山)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中征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获取精准金融服务。(区金融办)
(五)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
落实《佛山市高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协同创新。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智能制造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8年)的通知》(佛府办〔2017〕107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2018〕9号)精神,支持应用机器人小微企业争取市级专项扶持资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区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创客中国”等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借助参加“创客中国”等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的契机,积极协助小升规企业的优秀项目与各界风投、资金、人才等实现广泛对接,在推动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同时,为小升规企业做强做大创造条件。[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科技)]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优先邀请小升规企业参加市、区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类展会。按照国家“一带一路”的整体布局,借助中博会专业展举办地的契机,充分利用佛山良好的展会条件和产业基础,全力做好智慧家居与建材展和智能家电展等大型展会的招展招商工作,为小升规企业提供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全球化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科技)]
(八)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用地支持
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协助小升规企业解决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对小升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用地的,优先安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或用地指标。对小升规企业的用地需求,可根据佛山市政府有关降成本的文件精神,采取先租后让、工业厂房分割等措施予以扶持。[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九)支持小升规企业人才的子女入学
大力推动新升规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子女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区教育局)
(十)为小升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升规企业优先申请省、市级科技创新券、服务券,在规定的服务机构目录内购买质优价廉的人才培训、技术检测、专利申请、法律维权、财税规划等第三方服务,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和竞争力;充分调动服务机构、商(协)会、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和涉企服务。[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科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资社保局、区司法局]
(十一)收集解决新升规企业的实际问题
加大对小升规企业和重点后备企业的帮扶力度,规范对小升规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暖春行动”和不定期走访企业等活动,深入了解小升规和重点后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收集企业在升规前后面临的突出问题。能够现场解答的即时回复,不能现场解决的转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跟踪落实。[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佛山市高明区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促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目标任务。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主动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定期对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区各有关职能部门)
(二)加强督查督办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扶助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将培育“小升规”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镇政府(街道办)及有关职能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区政府予以约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