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用足用好赤峰市被列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历史机遇,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区域布局,强化园区支撑,突出市场建设,壮大企业集群,完善配送体系,注重科技应用,不断提升赤峰区域物流辐射优势,使现代物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奋斗目标。
——把物流业培育成我市支柱产业。力争到2022年,物流业增加值超过100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3%,占全市 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到2025年,物流业增加值超过150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5%,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突破6%。
——建成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以承接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服务周边省市、连接全国重要市场为主攻方向,按照“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各旗县为支撑点,高效覆盖全市、有力辐射区域周边”发展布局,建设一批专业突出、分工明确、门类齐全的专业市场,打造一批产业集聚、成龙配套的现代物流园区,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到2025年,全市2A级(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19680—2013》)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0家,营业面积1万平米以上、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及商贸市场达到100家,全市物流园区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建成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二、发展布局
(三)统筹区域发展布局。推动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三区一旗”物流业一体化发展,建成全市物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核心区;推动各旗县城关镇紧密融入全市物流发展体系,建成区域性物流配送节点。支持林西镇、大板镇、天义镇发挥自身优势,建成特色突出的物流小镇。
(四)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在核心区域,支持红山区做大做强建材、电仓、进出口产品、生活物资、高端物资仓储和汽车贸易(含二手车交易)等优势产业;推动松山区做大做强农机、农资、农产品、五金机电、矿山机械、冷链仓储物流等优势产业,建成京津冀生鲜农畜产品保障供给基地;鼓励元宝山区加快发展工业品物流、矿产品物流、大型散堆装和大宗散货运输产业;推动喀旗依托和美工贸园区大力发展医药物流、家具家装、空港物流产业。在物流节点上,支持天义镇打造区域性蔬菜水果交易小镇、建成“北方寿光”;支持林西镇建成辐射锡盟东部的生活物资供应小镇;支持大板镇建成大宗工矿产品交易小镇。
三、重点任务
(五)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充分发挥专业市场对物流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集聚各种要素资源,推动专业市场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市场的规模化程度和综合竞争力。以红山区、松山区、喀旗和美工贸园区为核心区,按照错位发展、特色布局的原则,编制《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划行归市,细分功能,统筹谋划专业市场的业态板块和发展重点,加快建设一批专业突出、分工明确、门类齐全的大中型专业市场,尽快推动形成区域性生产生活物资采购中心。
(六)加快发展物流园区。立足全市物流业核心区、各重要节点的功能定位,加快推动各级各类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红山物流园区、赤峰商贸物流城、元宝山物流园区、和美工贸园区要加快形成业态互补、交通互联、要素互助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园区主业,打通园区连通堵点,实现保税中心、铁路货场、高速公路货站、大型仓储等要素资源互助互用,实现差异化、一体化发展。各旗县物流园区要加强建设、完善功能,特别要补足补强仓储、冷链、分拣、配送、运输等基础设施,实现全面扩容升级。引导物流企业全部进驻物流园区经营发展,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打造产业集群。
(七)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全力引进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A级物流企业,支持各类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基地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培育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壮大我市骨干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支持物流企业参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支持物流园区争创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建立商贸物流企业联盟,促进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业务互动、票据互认、客服互查,实现抱团发展,培育物流企业品牌。
(八)积极打造赤峰物流港。加快推进赤峰国际陆港建设,充分发挥赤峰保税物流中心作用,积极推动铁路口岸开放,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和跨境电商物流,推动设立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加快推进蒙东国际物流港建设,在元宝山区建设以工业物流为主的物流园区,完善业务布局,整合区域内铁路资源,实现多式联运和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赤峰空港建设,结合玉龙机场改扩建工程及林西、克旗、阿旗等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航空货运公司、机场的战略合作,推动我市航空货物运输业发展。
(九)加快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以中心城区、各旗县物流园区、集散地和批发市场为重点,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多层次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快递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壮大快递专业园区,推动快递业与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电子商务、供销合作等关联行业协同发展,在物流资源、服务网络和设备设施等方面衔接共享。加强城市公共配送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打通城乡配送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服务赤峰、辐射周边、面向全国的发展方位,建设冷库等基础设施和冷链服务网络,开展铁路冷藏箱干线运输,引进和培育冷链公路运输企业,鼓励冷藏箱多式联运,完善流程管理和标准对接,鼓励发展冷链物流新模式。
(十)推动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区域服务网络,促成向周边城市辐射的物流网络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和集装箱场站建设,推动铁路互联互通,支持甩挂运输,拓展分拨功能,对接进口货物和大宗货物上岸运输,打造“公铁海多式联运、重去重回”高效运输模式。利用我市向北连接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口岸,联通蒙俄的区位优势,向南连接锦州港并辐射大连港、天津港,全面对接“一带一路”的有利条件,积极融入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
(十一)推广应用商贸物流信息化技术。市政府统筹推动建设功能齐全、智慧互联的“干线+支线+配送”一体化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市内、国内、境外物流信息共享,建立干线、支线、配送对接的物流系统整体架构。完善和优化现有物流信息平台在货源信息、车货匹配、货物跟踪、支付结算等方面功能,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快普及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全球定位系统(GPS)、无线电射频(RFID)、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等信息技术,提高物流业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物流业规划和发展,解决物流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旗县区两级都要分别成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配备相应人员,独立履行职责,专人专班推动物流业发展,切实加强对物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十三)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市、旗县区两级要分别编制《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物流用地规划》,进一步明确物流业发展的方向、目标、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及推进计划。做好物流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保税区功能布局规划的有机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十四)制定系统配套的物流业发展政策。针对专业市场、货物仓储、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发展需要,从培育引进物流企业、加快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等方面打出“组合拳”,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扶持政策,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支持现有业态做大做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物流产业发展。
(十五)严格规范业态板块管理。按照全市物流业的发展布局和区域分工,今后凡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和喀旗和美工贸园区新引进的物流项目要提前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备案,经同意后,自然资源部门方可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具备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项目方可兑现政策;凡出现经营业态与立项不符的,必须督促整改,并核减下一年度物流用地指标。凡批准为物流项目用地的,不得擅自变更用地性质,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8〕47号)要求,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在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区域分工基础上引进的新兴业态,以及未来发展过程中需相邻地区间业态融合的,由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并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审定。
(十六)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市、旗县区两级都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度谋划和策划一批物流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全市物流项目库,通过亲情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重点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引进落地一批重点物流项目,以物流项目的大招商、大突破推动全市物流业实现提档升级、跨越发展。
(十七)强化宣传推介。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向全国特别是周边地区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我市在打造现代物流业方面的目标、政策、举措及基础优势,形成各方面关注赤峰、各地资源汇聚赤峰的良好局面,切实强化赤峰市区域性物资采购中心地位,努力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品牌形象。
(十八)健全物流业统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2087号),加强我市物流统计基础工作,研究完善我市现代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指导和引导企业建立物流统计台帐,按季度开展全市物流运行景气指数监测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动态监测、形势分析和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物流产业作为商贸工作的考核重点,把物流工作作为商务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考评内容,完善物流工作考评办法,纳入督查重点,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建立奖励扶持机制,研究制定激励各级发展物流业的奖励扶持办法,形成鲜明导向,营造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