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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肇庆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

2019-07-08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工业发展“366”工程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18〕2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作为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以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突破口,着力在推进新兴产业引进和加快培育上、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上、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工业投资工作力度,促进工业投资扩规模、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围绕“一核三极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9—2020年,全市工业投资年均增长6%左右,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2%左右。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

(一)提高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效率。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压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各县(市、区)要加快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及时在项目报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取消或委托、下放有关审批事项。从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事项,非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下放或委托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办理。[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三)加强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在贯彻落实省要求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开展“企业开办1天办成”服务,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企业,商事登记办结时间压缩在2小时内,印章刻制、首次申领发票、银行开户许可等申办时间压缩在1小时内,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优秀经验,推行线下办事“一次办成”,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三、大力推动招商引资

(四)加强全市工业领域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市级加强统筹协调,各招商小组、县(市、区)分级分层负责,探索建立市、县(区)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统筹布局,促进新项目市内流转。[市商务局、市招商委员会各招商小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五)加强产业链招商。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重点突出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产业链招商,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通过“肇庆金秋”等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开展精准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产业配套强的优质工业项目落户肇庆。[市商务局,市招商委员会各招商小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六)加大招商引资奖补力度。对新引进的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新材料等产业方向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参照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产业共建政策给予事后奖补。推动建设园区标准厂房,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给予财政重点支持,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按规定享受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四、强化用地保障

(七)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市政府明确的重大工业项目,优先给予项目用地支持。省预留的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对符合投资规模和强度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按规定申请使用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计划指标。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在土地供应前,达到开发建设的基本要求,防止出现“建而不能用”的情况。[市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八)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圈地、囤地、炒地以及圈而不建、圈多建少等违法违规行为。规整零散不成片土地,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落实“三旧”改造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工业园区规划管控和项目入园合同约束,建立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等相挂钩的制度体系,防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市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五、狠抓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九)推动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市重点项目计划安排,严格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监测管理,保障项目用地,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协调服务,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建设,力争每年完成投资超过80亿元。[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十)培育发展壮大一批重大产业基地。积极参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培育打造省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制造业领域的深度应用。[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十一)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严格环保执法,实行部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执法全覆盖,促使能耗、环保不达标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依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围绕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等行业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推广一批绿色技术工艺。[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落实技术改造奖补政策。实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肇庆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奖励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十三)发挥财政引导作用。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方位引导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地方资金等民间资本投向工业投资。[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着力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同时推广应用“肇庆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增强银行企业信息对接,努力促成银企合作。大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工业领域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等,支持工业投资项目通过债市筹措资金。[市金融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市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七、工作要求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纳入当前重点经济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市发改局要做好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进;市工信局要加强行业政策引导和工业运行分析,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市商务局要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统计,加强工业投资项目识别和统计跟踪,做到应统尽统,避免少统漏统,提高数据质量。

(十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工业投资政策研究、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导向,及时引导工业企业投资。每季度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评估咨询机构的作用,提升工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服务水平。

(十七)加强项目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主动作为,建立重点工业项目台账,积极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省、市、县(市、区)三级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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