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9-29

.TRS_Editor P{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DIV{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TD{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TH{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SPAN{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FONT{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UL{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LI{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TRS_Editor A{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5pt;}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京商贸发字〔2019〕1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市商业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拟制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申报指南》出台的背景 2019年5月,我局与市财政局、北京海关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京商贸发字〔2019〕12号),为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北京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展业的品牌提升、结构优化、国际影响力增强,更好地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展会举办周期和工作计划安排,拟于4季度启动项目征集工作。

二、《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 《申报指南》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奖励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 (一)奖励范围 1.鼓励展览与会议融合项目。 2.支持关联展会整合项目。 3.加强品牌展会国际宣传项目。 4.鼓励展会提升国际化水平项目。 5.鼓励展会做大做强项目。 6.鼓励创办引领产业发展的优质展会项目。 7.引进境内外国际大型专业展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联合主办的应由其中一家主办方(主运营方)申报。 2.申报单位未有《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3.申报项目在申请年度内执行完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基本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两类。 1.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证 (2)奖励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3)多方主办的展会应提交申报主体有关协议 (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2.项目申报材料 企业根据申报奖励项目提交相应材料,主要包括:场地租赁合同、缴费凭证、会议方案、参会观众数据分析报告、项目执行资料、参展商展位确认书等。 (四)相关要求 1.每家申请单位、每个展会仅限申请一个奖励项目。 2.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予退回等。项目材料报送至我局方庄办公区。 3.各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申报指南》的执行时间 自《申报指南》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征集2019年的会展业奖励项目。

政策原文:关于申报2019年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

相关文章

[关闭本页][返回首页]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