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62号)文件精神。优化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难题,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齐齐哈尔市政府办公会议多次反复研究决定,在齐齐哈尔市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下的准入准营改革。 二、主要内容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许可事项中进一步梳理出可实行“承诺即可经营事项”。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准入即准营,全面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相关审批的方式和流程,对所有的准入准营事项列出清单并实施如下改革:一是列明“准入即准营事项”清单1929项,实现办照即可经营;申请人在清单中选择登记相应的经营范围,取得营业执照后不用再办理其他经营许可即可从事经营的事项。二是确定“承诺即准营事项”清单154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这是齐齐哈尔市对许可经营事项提出的改革。行业主管部门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一一对应,梳理具体的许可经营事项后,逐项研究改革措施,最终确定可实行“告知承诺即可经营”改革事项清单。对每一个具体的“承诺即准营事项”,各相关部门需一同制定出相应的《告知承诺书》和承诺即经营的办理流程。申请人在清单中选择登记相应的经营范围,取得执照并进行相应承诺后即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三是理清“许可即准营事项”704项,实施帮办许可即可经营。“许可即准营事项”是指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审批,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的事项,不包括可实行“告知承诺即可经营”改革的事项,对此类事项也要列出清单。同时,市营商局建立相应的帮办机制和服务机构,申请人在清单中选择登记相应的经营范围,取得执照后,相关的服务机构立即启动“帮办”程序,帮助市场主体以最快的速度取得相应的许可后,即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强化对市场主体准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尤其是对从事“承诺即准营事项”的市场主体,及时跟进监管。对未达到承诺标准的,立即停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立即撤销许可。对市场主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以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从重处罚。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监管平台”,使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