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全面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体系,根据《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0号),结合忻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围绕“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契机,统筹布局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大力培育数字化产业,着力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推动智能化,以智能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
二、发展原则
包容创新,率先发展。坚持创新引领,鼓励优先发展。推动数字化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提升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
共建共享,协同共治。扩大共享开放,强化民生服务。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经济治理,以数据融通应用,实现协同治理和精准管理。
应用驱动,开放合作。坚持需求导向,以应用为牵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激发、调动各类资源要素潜能,扩大内外交流合作力度,建立创新合作、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
统筹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并持续完善适用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强安全防控、风险监管和权益保障,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发展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基础基本形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机制初步建立,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初步形成。重要领域和重点县(市、区)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产业融合创新取得较大进展。
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技术融合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数字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网”:提升网络设施能力
夯实基础网络服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切实抓好《忻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落地,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普遍提供固定百兆宽带接入能力,加快固定宽带千兆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家庭、企业、园区、写字楼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大幅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增加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开展网络扶贫。推进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抢占5G发展先机,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降低电力引入和扩容成本,加快推动5G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实现全市重点区域连续覆盖。加快推动5G创新应用,协同开展5G技术研究与行业应用。积极推进物联网、车联网等设施部署。(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忻州供电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面向能源、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和研究创新机构,建设一批行业影响力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支持建设试验基础设施。完善制度标准和体制机制,推动相关技术产品的试验验证和成果应用。支持开展面向车联网、无人机、无人驾驶、无人配送等新技术新装备的专用试验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智”: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
推进工业云服务平台使用。依托省工业云服务平台,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对接省工业大数据平台,对工业数据开发利用、分级分类等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持续推进“两化”融合深度发展。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围绕煤炭、焦化、钢铁等传统优势行业,打造无人车间、智慧矿井等“智能+”示范工程。加强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建设“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上云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自主有序地将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等逐步上云。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支持面向重点行业研发工业软件、工业APP。鼓励软件服务企业向云服务商转型,引导云服务企业加强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搭建个性化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应急局)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工程。把发展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实现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创建、智能制造专项支持、智能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城市网络化建设,依托“城市大脑”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化治理体系,强化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城市公用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感知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行智慧政务。加强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创新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推动部门数据资源向政务云平台集聚。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推动以数据为支撑的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围绕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大力推动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数据利用效果,加快政府服务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信息中心)
发展数字商务。推进内贸流通数字化建设,实施供应链创新及应用试点,深入开展电商扶贫。促进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激发数字商务新主体活力,培育线上线下、跨界融合新主体及商务代运营等数字服务新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建设数字乡村。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推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农机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应用,推动网络扶贫向纵深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建立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提升政府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水平,扩大数字经济数据监测和采集范围,提高数字经济态势感知、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市场监测水平。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三)“数”: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
推进数据资源集聚开放。按照集约、绿色、开放、共享原则,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避免无序、低水平建设。推动忻州浪潮大数据中心、忻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项目建设。激发应用需求,集聚数据资源,推动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建立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探索建立数据服务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培育发展数据流通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以数据标注等产业为切入口,构建集数据采集、清洗、标注、交易、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体系。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建设行业基础软件平台和重大集成应用平台,面向行业应用需求,形成垂直领域大数据解决方案。加快建设数字类产业园区,引入专业运营服务机构,推进智慧园区管理体系,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大力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支持安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以大数据安全、工业信息安全、物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等为重点构建数字安全产业链,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宝太科技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积极探索创新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模式、资金支持方式,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在交通物流、健康医疗、文化旅游、工业制造等领域建立专业数据集,形成基础数据能力。鼓励开展云计算和边缘计算应用、超算中心建设,提升算力支撑能力。培育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安全检测等创新平台。鼓励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物流、智慧医疗、智能文旅、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加快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能力
抓住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关键发展机遇,加强军民融合、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强化整机带动,培育工业机器人。以光机电融合产业为重点方向,加大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进高端关键材料、智能工具、智能高端装备、光学核心元器件等项目,积极发展光机电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芯”:支持半导体高端核心产业快速发展
打造全国领先的半导体产业集群。依托忻州中科晶电等重点企业,以碳化硅、氮化镓第三代半导体、砷化镓第二代半导体材料为重点,提升装备、材料、衬底、芯片、器件等核心关键技术和工艺水平,打造高纯半导体材料、衬底、外延、芯片、应用等全产业链产品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领先的半导体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设立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战略研究,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数字经济领域法制建设,鼓励支持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的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数字经济扶持政策,利用市级设立的技改资金加大对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产业培育、数字化融合应用、数字类人才培养等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创新平台。发挥政产学研合力,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多层次、多领域联合,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建设协同共享的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设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专项,形成支撑数字化转型的学科体系和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依托高校、培训机构等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紧缺创新人才。积极开展各级、各领域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支持“校企合作、入企实训、定向培养、工学结合”的联合培养模式,鼓励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全民数字化素养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统计评价体系。构建全面系统反映本地数字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的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科学指导。(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