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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10-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共享制造是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创新,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共享制造,是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出效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共享制造发展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共享意愿不足、发展生态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深化创新应用,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环境,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挖掘发展潜力、释放转型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丰富平台应用。政府重在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完善信用标准体系,优化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引导共享制造创新发展。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组织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组织实施共享制造示范活动,鼓励优秀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平台牵引、集群带动。充分发挥共享制造平台的牵引作用,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提高供给质量,缩短生产周期,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依托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加快共享制造落地和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因业施策、分步实施。深刻把握共享制造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应用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引导,精准施策,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共享制造在各区域、各行业、各环节的深化应用,促进共享制造全面发展。

(三)发展方向

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

制造能力共享。聚焦加工制造能力的共享创新,重点发展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平台,发展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服务,发展集聚中小企业共性制造需求的共享工厂,发展以租代售、按需使用的设备共享服务。

创新能力共享。围绕中小企业、创业企业灵活多样且低成本的创新需求,发展汇聚社会多元化智力资源的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共享,扩展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共享。

服务能力共享。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整合海量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发展集约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能力共享。

(四)主要目标

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资源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共享制造模式认可度得到显著提高。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共享制造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进一步深化,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支撑共享制造发展的信用、标准等配套体系逐步健全,共性技术研发取得一定突破,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初步形成。

到2025年,共享制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生态体系趋于完善,资源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

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在产业基础条件好、共享制造起步早的地区和行业,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共享制造平台,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分散制造资源的有效汇聚与广泛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设跨区域、综合性共享制造平台。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建设、战略投资等方式推动平台整合,提升制造资源的集聚水平。

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支持平台企业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探索融合行业特点的创新服务。推动平台企业深度整合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

推动平台演进升级。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智能报价、智能匹配、智能排产、智能监测等功能,不断提升共享制造全流程的智能化水平。引导平台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合作,强化平台开发与应用能力。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整合开放各类资源,发展共享制造服务。

(二)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

探索建设共享工厂。鼓励各类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环节,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依托线上平台打造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模式,满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

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围绕产业集群急需的共性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产学研合作,为集群内企业提供便捷、低价、高效、多元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质量管理、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通过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方式,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信息通信企业深入产业集群,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数据储存、分析、监测等共性服务,积极推动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三)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创新机制,释放闲置资源,推动研发设计、制造能力、物流仓储、专业人才等重点领域开放共享,增加有效供给。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与资源调配机制,推动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开放共享。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利益相关方积极开放生产设备的数据接口,推进数据共享。完善资源共享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平台企业针对共享制造应用场景和模式特点,综合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第三方认证等手段,构建平台供需双方分级分类信用评价体系,提供企业征信查询、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认证、企业履约能力评价等服务。

优化完善标准体系。聚焦非标产品标准化、生产流程标准化等领域,鼓励平台企业优化产品标准体系,明确产品属性和生产工艺要求。加快制定共享制造团体标准,推动制造资源的可度量、可交易、可评估。针对共享制造多主体协作、虚拟化制造等运作特点,创新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四)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

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鼓励开发和推广成本低、周期短、适用面广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云,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普及应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加快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

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应用程序、平台、数据、网络、控制和设备安全,统筹推进安全技术研发和手段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共享制造企业的公共网络安全意识,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指导成立共享制造产业联盟,聚集生产制造和互联网领域的骨干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搭建合作与促进平台,建立平台企业资源库;推动平台企业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加强对共享制造平台运行的监测;充分发挥联盟、行业协会等各方的作用,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信用评价、认证评估及重大问题研究,通过发布报告、行业交流、召开共享制造发展大会和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和支撑保障,助力共享制造创新发展。

(二)推动示范引领。在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活动中,面向基础条件好和需求迫切的地区、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及时跟踪、总结、评估示范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共享制造在不同行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发展。支持共享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共享制造试点,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培育共享制造优秀供应商,形成共享制造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三)强化政策支持。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开展共享制造平台建设与升级、技术应用创新、制造资源采集系统开发、共享工厂建设等。深化产融合作,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共享制造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出台支持共享制造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大学、科研机构、高职院校等加强互联网领域与制造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依托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共享制造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加强面向重点行业关键岗位专业人才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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