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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10-3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各地、州、市工信局: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自治区已开通了在线平台。经过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多次协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事项”已上线运行,为更好的利用在线平台,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放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权限

2016年我厅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后,各地区(州、市)工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不同程度的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为进一步提高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效率,增强在线审批平台的统一性,建议各地区(州、市)工信部门能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各县(市、区)。请各地区(州、市)工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下放情况报我厅规划与投资处,未完全下放权限的地区(州、市)请说明分级审批标准。

二、关于在线平台的接入

1、由于在线审批平台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为保证全疆工信部门能够尽早使用该系统,请各地工信部门尽快与当地政府联系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做好部门内部业务办公与平台的衔接工作。

2、请完成接入政府服务外网的各地(州、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尽快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59.222.240.34/)运行,各地州县市工信部门账号见附件1,请各地登陆后及时修改账户密码。

请各地区(州、市)工信部门高度注重此项工作,及时做好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对接,确保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工作顺利开展。在连接平台、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及时与我厅规划与投资处联系,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吴剑 朱振华 0991-4523759

附件: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使用账号-工信部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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