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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三批)的通知

2019-10-3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兵团各师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今年我们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继续开展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兵团各师发展改革委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组织好本地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申请报告提纲、评价材料及申请认定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www.xjeic.gov.cn)下载。

三、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兵团各师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一式两份,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自治区经信委科技与装备处,兵团企业报兵团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四、根据近年申报情况,我们对企业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请依据当前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科技与装备处:

联系人:陈 捷

电 话:0991-4523014

邮 箱:jzc@vip.163.com

兵团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吐尔逊

电 话:0991-2899084

邮 箱:btfgwgjscyc@xjbt.gov.cn

附件:附件1.doc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附件2.doc《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doc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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