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培训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各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及公共服务平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于2018年6月8日联合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目的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是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长期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支持指导下,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宣贯活动,广泛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意义作用,帮助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及企业熟悉和了解法律的出台背景、新法内容、主要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8日,会期一天(10:00-18:00)
地点:自治区经信委二楼203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三、活动安排
6月8日上午
1.自治区经信委领导讲话
2.工信部中小企业局领导做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条款修订情况解读
3.工信部专家做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政策解读
4.签署自治区经信委与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战略合作协议
6月8日下午
1.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工作座谈(各地州市经信委人员参加)
2.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座谈(服务机构人员参加)
四、参加人员
各地州市经信委分管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及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人。
五、其它
(一)活动拟邀请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有关领导及参与《中小企业促进法》起草的相关专家授课。
(二)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三)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做好本辖区经信委及服务机构参会人员的信息汇总工作,并于6月5日18.00前将《报名回执表》报自治区经信委(联络人:贾娜尔、张哲,联系方式:0991-4523430,邮箱:xjzxqyj@163.com)。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5月30日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