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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第十五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

2019-10-3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供电公司,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供电公司::

根据自治区《关于我区纺织工业企业享受低电价政策准入条件的通知》(新经信电力〔2014〕495号)要求,确定新疆华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116家企业作为自治区第十五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的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

从2018年7月1日起,116家企业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4〕2340号),实施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

现将我区第十五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印发你们,请按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报自治区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联系人: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钟亮 0991-452373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价处:向 龙 0991-2830864

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马俊林 0991-2816770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营销部:刘晓华 0991-2926158

附件:自治区第十五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企业名录xls

自治区经信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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