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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强化税费政策落实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21-12-21

  为深入贯彻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的通知》(江税发〔2021〕3号)要求,更好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部署;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上下联动,在落实江门税务“六个助力、26项举措”上求实效,创亮点,形成助推发展的合力。
  二、聚焦制造强市,服务实体经济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走“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之路,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部署,落实小微企业优惠、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普惠性政策以及加快先进制造、支持绿色制造、扶持民生制造、赋能转型升级、助推产业配套、促进吸纳就业、鼓励反哺社会、扩大产品出口等九大方面税费优惠政策(见附件1《江门市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擦亮“江门制造”金字招牌贡献税务力量。
  三、聚焦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力量,高水平打造创新平台的工作部署,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换、运用以及扶持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等税费优惠政策(见附件2《江门市推动科技创新 带动产业升级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助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服务江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四、聚焦改革发展,激发国企活力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要求,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调整、产业调整、资产划转以及相关主体日常经营的税费优惠政策(见附件3《江门市支持改革发展 提升国企活力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进一步激发国企活力,推进国有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五、聚焦服务金融,推动产业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做强做优做大金融产业工作要求,落实支持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保险业发展等扶持金融产业壮大发展税费政策;落实支持金融业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以及吸引外资服务经济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见附件4《江门市聚焦服务金融 推动产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服务,加强与银保监、银行、保险等机构合作,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的作用。
  六、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税收共治
  加强与工信、科技、国资、金融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数据,发挥各部门、各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积极营造税务部门主导、政府部门合作、行业协会参与等多方共同协作的税收共治局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主动对接服务,促进政策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重大项目,主动对接服务、精准宣传辅导、促进政策落实、强化效应分析,充分发挥税收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附件:
  1.《江门市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2.《江门市推动科技创新 带动产业升级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3.《江门市支持改革发展 提升国企活力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4.《江门市聚焦服务金融 推动产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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