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市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好转,建筑业总产值、税收稳步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产业链发展不充分,上中下游发展不均衡,产业集群偏低,现代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发展基础、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内容。发展基础方面,2020年我市纳入统计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268 家,其中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23家,逐步形成以房屋建筑为主,其他专业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体系。开平市是广东省三大“中国建筑之乡”之一;发展思路方面,优化完善集群培育机制,促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主要目标方面,推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实现建筑业总产值三年倍增目标;重点任务涵盖八大方面16条主要措施;配套措施方面,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地。
三、重点措施
(一)打造龙头骨干。充分发挥 “中国建筑之乡”开平市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优势,引导形成建筑产业集群。促进建筑业全链条发展,优选龙头企业和产值倍增种子企业,争取三年内培育1家年产值1亿元、 5家以上5千万元的房屋市政勘察设计企业,培育1家年产值10亿元、5家以上5亿元预拌混凝土企业及装配式部品部件(PC构件)企业,培育1家年产值100亿元、1家50亿元、2家30亿元、10家10亿元、15家以上5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培育3家年产值5千万元检测企业,3家年产值3亿的装饰装修企业。
(二)加强市场培育。推广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改革。加强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统筹发展,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机制。扶持专业承包市场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企业。
(三)壮大国资平台。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依法参与砂、石料生产基地建设运营,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加强机制砂资源保障。鼓励国资企业通过收购、参股、与民营企业混改等方式获得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四)支持资质升级。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三年内培育1家总承包特级企业和3-5家总承包一级企业。鼓励央企在我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协助其做好资质申报服务。
(五)协同税收共治。营造具备竞争优势的税收环境。提升市外企业对我市的税收贡献。
(六)破解融资难题。推广“民工惠”等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对项目和企业的融资支持,探索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向我市开户银行申请贷款的金融扶持措施。引入“建筑业+供应链金融”的产融结合模式。
(七)推动产业现代化。在供地、财税、信贷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在我市建立2-3个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五邑大学打造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为契机,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推广“开平塘口广东乡村振兴工匠培训基地”模式,打造我市建筑劳务品牌。加强建筑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和人才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