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2021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对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引导作用,按照《绵阳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对《2021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安排方案》批复的有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21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做好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类别
产业化和技术改造类、产业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园区发展类。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在我市实施,承担单位为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数字经济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项目申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企业出具承诺书)。
(四)申报项目投资必须纳入我市工业(含为工业企业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企业,以及以前年度项目获得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且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资金。
(六)原则上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负主体责任。
(二)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指导企业填报项目资金申报资料。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并承诺所推荐上报项目真实合规。
(三)市经信局各牵头科室组织开展项目征集,会同相关行业科室对申报材料和项目进行初核,并负责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实、资金安排建议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要求,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出具推荐意见。
(二)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负主体责任。获得市级财政专项支持资金后,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对违反项目申报规定的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收回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申报纪律。市、县两级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封面使用白色条纹纸,内以粉色纸做隔页,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一式五份。资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子受理。
(五)相关申报所需资料附件,请关注“绵阳工信微报”和“绵阳民营经济”微信公众号,登录下载。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局
1.产业化和技术改造类
技改投资科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0816-2243009
2.产业技术创新类
技术创新科 联系人:贾知湘 联系电话:0816-2242855
3.产业园区发展类
园区经济科 联系人:肖凯 联系电话:?0816-2229149
(二)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科 联系人: 马光伟 联系电话:0816-2220498
七、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2225783
附件:1.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2.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3.产业园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聚焦全市工业领城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围绕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重点产业化项目。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技术含量高的重点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招引或新建支撑集群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招引或新建的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重点产业化项目要符合全市区域产业布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
(二)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脱贫地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三)产业集群项目重点支持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中国500强、民企500强在绵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和新招引(新建)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项目在申报前已开工建设或已竣工投产,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在申报前已形成实质性投资,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竣工项目要求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在2021年1月1日后竣工,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前主要投资和建设内容已完成。
附件2
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培育发展需要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获得知识产权、制定技术标准等开展行业应用示范,促进产学研交流合作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围绕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和创新研制并实现应用示范或产业化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企业技术创新战略需求,投入构成科学合理,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以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企业内部立项文件齐备。
(二)支持项目建设周期为2019年4月2021年10月,总投入不低于800万元(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类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已完成的项目,并提供该项目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附件3
产业园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及范围
(一)产业园区类项目。
聚焦工业领域“5+1”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附件3
产业园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及范围
(一)产业园区类项目。
聚焦工业领域“5+1”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平台。支持全市工业园区(含园中园)根据全市规划布局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需求建设或者改造的标准厂房(改造类须为两层以上), 建设智慧园区、园区服务平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生产性服务业类项目。
支持制造企业业态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重点支持制造企业总集成总承包、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个性化定制和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工业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园区类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或者改造的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省市重点项目可放宽为在建项目)。
2.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标准厂房类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集中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3.智慧园区、园区服务平台建设及其它配套设施类项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生产性服务业类项目条件。
1.企业总集成总承包、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个性化定制类项目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服务性收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30%,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
2.物流园区、工业电商园区建设类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工业设计类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