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江苏宿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2020年11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建设江苏宿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全省仅有3家。宿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不仅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载体,也是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对推动黄河故道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设农高区可进一步整合农业产业基础和农业科教资源的优势,集聚科技创新要素,通过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有效推动我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从目前的3家省级农高区看,我市农业产业优势明显,但对标南京白马国家级农高区,科技创新和科技资源集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很有必要从市政府层面出台支持农高区建设的政策意见,加快宿迁农高区创新发展,抢占下一步申建国家级农高区的有利阵地。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部署,市科技局成立专班深入调研分析,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农高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并学习借鉴了南京白马、山西晋中、陕西杨凌等地国家级农高区建设运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支持农高区农业、科技、土地、金融、财政等方面政策意见,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部分。包括省级农高区建设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目标要求。农高区围绕“绿色高端”主题,着力建好园区载体、集聚要素资源、创新发展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二)重点任务。从培育创新主体、做强主导产业、聚力科创平台、加快人才引培、强化技术攻关、发展数字农业、促进融合共享、推动绿色发展、深化改革集成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农高区未来三年的发展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主体主业。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引培力度,重点发展原粮生态酿造、花卉果蔬产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建设高水平的农业科研机构,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资源集聚。依托科研平台,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集聚更多农业高端人才,推动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推进集成创新。围绕数字农业、多产融合等领域,积极配置创新资源。擦亮创新示范的招牌,注重科技研发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机制创新,探索农业科技成果价值实现路径,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机制集成创新样板。
(三)政策措施。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任务,从用地、人才、科技、项目、金融、财政、体制、组织等八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